在一起涉及电诈侵财犯罪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线下取款配合实施AI拟声诈骗的人员。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五起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
据通报,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并呈现出犯罪组织集团化、犯罪手段跨境化、犯罪形式复合化等新特点新变化,犯罪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前述一起典型案例显示,诈骗分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冒充孙子的AI拟声换音诈骗,因老年人转款不便,被告人因配合诈骗分子上门收取赃款,被法院依法惩处。
案情显示,2025年4月下旬,被告人吴某涛经人介绍,获悉可前往各地帮助收取诈骗资金以牟取非法利益,遂添加上线联系方式。之后,吴某涛按照上线指令,乘车前往湖北省黄石市,假冒身份上门收取诈骗款。吴某涛来到被害人家后,当场拨通上线语音电话,再由上线利用AI拟声技术模拟被害人亲属声音,冒充亲属取得信任,从三名老人处骗取现金共计6万元,后将上述款项交给他人,从中获利1700元。
本案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吴某涛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接受上线安排上门收取、转移诈骗款,为上线获得诈骗款提供帮助,构成诈骗罪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吴某涛到案后坦白罪行,在法院审理阶段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是利用AI拟声技术冒充孙子,制造紧急场景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同时也反映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产业链分工细化、跨域协作中‘线上远程实施诈骗、线下专人上门取款’相结合的新特点。”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作案手段新颖、链条化分工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方面突出保护老年人等高危受骗群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厘清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责任边界,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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