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进行时
“事发两年了,老人因钱讨不回来整天睡不好,小脑也萎缩引起了记忆力衰退……”2月26日下午,西安市民杨女士一说起母亲花18万多元投资“康养项目”的事,便连连叹息,称由于中间商已经注销公司,而涉事公司又联系不上,想要讨回本金看来是非常难了。
向老太太推销“康养项目”
年收益10%
2021年5月,家住西安市莲湖区的74岁杨老太太去丰庆路附近一家银行办业务,事后,通过一位寿险人员介绍,认识了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晟融创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某。张某某便向老人介绍了该公司经销的一款“康养”项目,并带她去当时位于西安市北郊的公司参观,得知收益很好,老人便心动了。
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的张某某很热心,在说动老人后,张某某带着合同在丰庆公园附近同老人签了一年期的“医养康复小镇优质资产(一期)股权收益权”认购协议,承诺收益为10%;该产品由中铭华商(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推出,“股权收益权”为产品类型。当时,杨女士的母亲共购买了两份,通过银行进行了转账交款。
然而,产品一年到期后,中晟融创的张某某又劝说老人追加投资,并建议将9000多元的收益直接用于继续转购。老人听后,觉得收益不错,就答应了。于是,一直到2024年,老人通过收益转购及追加的方式,先后签订了6份合同认购,可当老人准备拿回本金和收益时,却发现微信上怎么也联系不上张某某。
记者看到,杨老太太的6份合同所认购产品除了“医养康复小镇优质资产”,还有“立生全连锁优质资产”“ouction交易平台优先股股票转让”以及“TMTE股票转让”等,所涉资金总额为297000元,刨除未领回的11万多元的收益,目前本金尚有184774.34元未能拿回。
杨女士称,由于母亲未能兑付,为了讨回本金,才着急告诉了家人。但家人跑到北郊的中晟融创,却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中晟融创西安分公司已注销
“中铭华商”负面信息多
“后来,好不容易联系上了中晟融创西安分公司的领导,他们说公司正在筹钱,会尽快给投资者兑付,可从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期限,每次问都是在筹钱……”杨女士告诉记者,通过张某某联系上其领导后,由于催的次数多了,不仅张某某在微信拉黑了他们,连其领导也再联系不上了。
记者通过现有资料发现,杨老太太所购产品除了“财务顾问方”为中晟融创,“投资顾问方”则为深圳德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铭),但查询中晟融创西安分公司的信息,该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2024年8月已经注销。
资料显示,其母公司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有53家分支机构,但其中多数已注销。2023年11月24日,宝鸡政府网发布风险提示,指出深圳中晟融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岐山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以年化8%左右的收益为诱饵,通过保险职员、亲友熟人进行“口口相传”宣传。
而中铭华商,工商信息显示公司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在2023年12月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2025年3月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通过保险业务员购买了该公司的理财产品(恒昇经营收益权)后,最终导致70万本金面临损失,同时,该公司的“医养康复小镇”项目亦被曝涉及非法集资。至于深圳德铭,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目前存在严重信用风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对比发现,深圳德铭与中铭华商两家公司不仅控制人相同,且办公地址相同,显然为关联企业。
据悉,目前杨老太太已经向警方报案。
律师建议
刑事报案和民事诉讼
“双轨并行”
维权力度大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川表示,尽管联系不上涉事公司,但并非受害人就毫无办法,“受害人可通过刑事报案与民事诉讼双轨并行的方式维权,在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可最大限度地追回本金”。
陈川介绍,2024年时,深圳某私募基金无法兑付,投资者便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并行的方式,最终在专业律师协助下,仲裁追回85%的本金。2025年,西安多名老人被某理财公司以“高收益养老产品”为名诈骗,警方立案后通过“刑破并行”机制,将涉案公司破产清算,最终实现60%本金清偿。这些维权之所以能成功,“关键点在于投资者及时固定了销售过程中的违规承诺证据,以及报案时能提供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陈川指出,全面收集与固定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基础,证据需清晰显示资金流向涉事公司账户,如合同、收据、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等投资凭证,以及可以证明销售人员在首次到期后诱导老人追加投资的沟通记录,即追加投资的证据。此外,还应包括销售人员承诺“年收益10%”的录音、聊天记录,以及多次联系不上公司的记录等等,“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即使公司显示开业但实际‘失联’,受害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能证明股东未实缴出资或存在财产混同,还可追究股东个人责任,若通过第三方平台或销售人员购买,还可追究其未尽‘适当性义务’的责任”。
不过,陈川提醒,由于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受害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故务必在时效内完成立案。此外,若公司已转移资产,应注意“空壳化”风险,需通过司法程序追索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财产以挽回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2621元利郎皮衣 穿8天就开裂
商家:要修复需自费
买新衣过春节本是一件开心事,但西安市民刘先生却因为一件价格不菲的品牌皮衣,陷入了与商家的消费纠纷。购买仅8天、穿着6次,这件在西安市东大街一家利郎专卖店花费2621元购买的皮衣便出现了掉色、掉皮、袖口油边裂开等多重问题。更让刘先生不满的是,在寻求售后解决的过程中,商家与品牌方的回应让他感到非常气愤。
投诉:2621元皮衣变“周抛”
要求退换遭拒
据刘先生反映,2月2日,他妻子在西安市东大街一家利郎专卖店选购了一件标价3400多元的皮衣,打完折后优惠价2621元,“当时销售员说是羊皮的,我妻子就给我买了。”刘先生称,原本是为新春佳节添置一件体面的新衣,然而这份喜悦并未持续太久。仅仅8天时间,在正常穿着6次的情况下,刘先生发现皮衣出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损耗:表面掉色、局部皮层脱落,甚至袖口油边处出现了明显的裂口。
“2600多元的衣服,不可能穿几次就坏吧,这种情况实在太离谱了。”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对衣服十分爱惜,穿着环境均为日常室内活动,并未进行任何高风险或高强度摩擦运动。
正月初四,刘先生带着问题皮衣找到了门店。“当天的销售人员没上班,只有店长在,他们说等销售人员上班了给我回复。”将皮衣留在店内后,刘先生等了好几天都等不到回复,只能于2月25日主动跟销售人员联系,并于当天到店取皮衣,“店员对皮衣进行了一次打油抛光处理。”刘先生称,经过此番“急救”,原先的掉色部位确实得到了掩盖,视觉效果有所改善。然而,对于袖口处裂开的问题,店方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
商家回应:破损系人为 不属质量问题
刘先生告诉记者,针对袖口的开裂及后背、袖子等几处破损,店方工作人员坚称这是人为原因造成,因此不符合退换货条件。店员还表示,如果刘先生坚持认为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自行寻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月2日,记者尝试联系西安市东大街这家利郎专卖店工作人员,但电话提示“拨打的号码不存在”。
随后,记者联系到利郎男装官方客服,工作人员承认皮衣材质确实有其脆弱性,但对于刘先生遇到的破皮问题,品牌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可以提供维修服务,但维修费用需要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这等于说,他们承认衣服可能会出问题,但出了问题,责任在消费者。”刘先生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买新衣服是为了穿,不是为了供着。8天就坏,还要我自己花钱修,这合理吗?”
律师建议
耐用商品短期出问题
举证责任在商家
针对刘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耀华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刘先生购买的皮衣8天时间就出现了掉色掉皮等质量问题,如没有人为过错,说明该皮衣不具备正常皮衣应有的耐穿、不掉色等使用性能。如商家未事先告知皮衣存在此类瑕疵,商家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品牌方要求刘先生承担维修费用,要看是正常使用下的掉皮掉色,还是有使用不当的情形。如没有使用不当,结合发生的时间较短,不应让刘先生承担维修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李耀华说,建议消费者保留好购买凭证、皮衣损坏的照片或视频、沟通记录等证据,先行与销售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12315投诉处理。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网购万余元玉镯退货
退款时发现少了一百多
商家:是给支付宝的“服务费”
消费者:由我承担合理吗?
花17424元购买玉镯,因尺寸不合与商家协商退货,却在退款时被无故扣除100余元的“服务费”——商家称费用是交易发生后第三方平台收取的服务费,自己“一分没赚还倒赔”;消费者质疑,自己完好无损退了货,还承担了运费,为何要为商家的收款成本买单?这笔百元扣款,引发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争议。
玉镯退回 退款却要扣除“服务费”
今年2月12日,市民李磊(化名)在淘宝店铺“新疆白玉城玉雕”看上了一款玉镯,想着新年时送给家人,“我此前在这家店买过手镯,算是老顾客了,此前消费挺满意。因为添加了商家的微信,我便在当天通过微信询问商家这款手镯的尺寸与价格,想着满意的话就入手。”李磊说,经过沟通确认,当天下午6时许他向商家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支付了17424元货款,并提供了收货地址等联系方式,商家也于当天通过物流发货。
李磊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春节前他们一家人外出游玩度假,直到2月23日返回西安后,才将装有手镯的快递取回家,“家人试戴后发现,首先是尺寸不合适,无法戴入手腕;其次是品质与期待的有落差,于是便和商家沟通,希望能退掉手镯,再看看其他样式的。”李磊说,多次沟通下,商家答应退货。
“手镯于今年2月24日通过快递退回商家,运费是我支付的,商家收到玉镯后表示费用会原路退回。”李磊说,令他没想到的是,商家随后表示退款要扣除104.54元,称这笔钱属于支付宝的服务费,交易时已被支付宝扣除,“东西我原封不动退还了,运费也是我掏的,退款却还要扣100多元,这笔钱由消费者承担合理吗?”
商家:费用是第三方平台扣的
记者在李磊提供的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上看到,商家对此解释为“我们收到这笔钱时,就已经不是你支付的金额了……我们是绑定了店铺的商家码”,还表示“我们也要去投诉支付宝让退钱”,商家发来的扣款信息截图中显示,交易达成后,这笔100余元的费用被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扣除,商品说明为“服务费”,时间为2月12日下午6时许。
“我们不可能一分钱没赚,超过7天给客户无理由退,最后还倒赔104块。”商家表示,支付宝只要退,这笔钱就会原路退回,商家也会进行申诉,建议消费者再等等。
3月2日下午,记者通过淘宝平台联系到该商户客服,客服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在处理解决,称“不是商家要扣除此费用,是第三方平台”,称目前已经将情况反馈给消费者,建议记者向消费者了解情况。
3月3日,李磊告诉记者,3月2日下午已收到原路退款17318.49元,还是被支付宝扣除了100余元服务费,商家也未将这笔费用返还给他。他认为,这笔钱应由商家退还给消费者,若商家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支付宝申请退款,商家不能因为收款方式产生了成本,要求消费者来“报销”。
律师建议
退款范围是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
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长江表示,法律对退款金额有明确的“一次性退清”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经营者履行退货义务时,应当按照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一次性退清相关款项。
经营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退清相关款项。”这一条款清晰界定了退货退款的边界:退款范围是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即消费者为获得该商品而支出的全部对价。本案中,若消费者购买玉镯时实际支付的总额中包含了这笔104.54元的“服务费”,这笔支出属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的组成部分。既然商品已经“完璧归赵”且商家已接收退货,合同目的已然落空,商家理应将消费者支付的全部款项“一次性退清”。若商家拒绝履行,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具体法律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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