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6-03-27 17:03:52 编辑:魏檀 版权声明
3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死者母亲王女士处获悉,近期她频繁遭遇网络辱骂,已严重影响其生活。目前,王女士已向警方报案。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曾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王紫雅的照片
3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案发房屋见到了王女士,她刚搬回该住处不久,房间内摆放有女儿的照片、眼镜、零食、挎包。“我现在才发现,她成人礼时我给她写的信,她都一直保存着的。”在门口的鞋柜上,还残留有案发时的血迹。
王女士介绍,女儿遇害后,她一直坚持在网络上发布视频,讲述女儿案件的相关情况和过去女儿的生活。有网友对其表示支持,也有网友发布一些侮辱性的言辞。
“大家观点不一样或者有不一样的看法,我很能理解,但是不应该侮辱我女儿。”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和律师收集的部分证据,包含部分网络评论和部分群聊截图。记者看到,其中个别言论直接对王紫雅和王女士的个人生活进行无端揣测。

王女士
王女士向记者表示,早在2026年1月,就有热心网友将部分辱骂她们母女的群聊截图发给她,她便向当地警方报案,还有人因此被行政处罚,但直到3月,网络上仍然有辱骂言论。她每次看到这些言论都非常崩溃,如今已是严重抑郁,常常彻夜难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思源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王女士于2026年1月16日报称的“王*被侮辱诽谤案”,该单位已立案。另外一份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2026年1月2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无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臆断,于2025年12月23日开始发布15条关于“成都女子被害案”的视频评论。其在视频中编造“王某某可能是个捞女、当事人双方可能系情敌”等不实信息诽谤他人,后王某某的母亲王某在郫都区家中上网时发现上述视频并报案。陈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
王女士称,后续她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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