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6-04-02 17:41:13 编辑:宁姝媛 版权声明
只需一滴,就能让一棵大树枯死?近期,多个电商平台上出现大量售卖所谓“杀树药”的商家,宣传语触目惊心——“一滴即可毒死大树”“烂根王”“老树连根烂,一滴枯千里”。部分商家怂恿消费者“偷偷打一针,不被发现”,承诺“全程保密发货”。

商家“杀大树一滴死”的产品页,显示销售量过千。
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类产品主要成分为环嗪酮和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环嗪酮是一种三嗪类除草剂,残效期长、土壤移动性强,极易污染地下水;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作为农药增效剂,则会放大这种环境危害。
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量无证商家正在公开售卖此类产品。他们援引《电子商务法》中“零星小额交易”的条款,规避市场主体登记和农药经营许可。
在买家评论区,不少人晒出毒杀公共绿化带、市政道路旁树木甚至邻居家树木的所谓“成果”,理由包括遮挡阳光、影响停车、风水不佳,乃至于“怕台风天砸到房子”。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童应华指出,环嗪酮可防除大多数杂草、灌木及乔木,施药后不仅会导致土壤种植功能受损,还极易渗透至地下水层,造成不可逆的污染。而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作为增效剂,则会放大这种环境危害,扩大杀伤范围,加速土壤渗透。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表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销售此类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涉嫌违法;电商平台若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针对违法使用的个人和企业,依法可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则面临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该律师表示,商家教唆用户超范围使用农药,也是违法的。如果商家教唆的超范围使用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如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可能触发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买家毒杀的是古树名木,则可能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商家展示可毒杀的树木、杂草等种类。
无资质销售“杀树药”,宣称“悄无声息让树死”
澎湃新闻记者在淘宝平台检索发现,多家店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公开售卖所谓的“杀树药”。
一家名为“杀大树一滴死”的淘宝店铺,正在销售一款名为“枯树王”的产品,单价19.8元,显示已售出超过1000件。产品宣传页称,该药为“林用除草剂”,对大树、竹子、杂草均有极大杀伤性,可通过浇根或喷洒方式使用,并配以“叶枯萎,烂根部”“老树连根烂,一滴枯千里”等宣传语。
有买家在评论区留言称,自己家住小区二楼,因有树木遮挡阳光,使用该药兑水浇灌后,“树已经彻底死掉”。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备案。然而记者注意到,“杀大树一滴死”为个人开设的店铺,既无农药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该商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声称自身属于“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
另一家名为“大树一滴枯”的淘宝店铺,同样没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该店铺仅销售一款名为“枯树王”的产品,其产品类型、宣传图片、宣传语及售价均与“杀大树一滴死”高度一致。
该店铺在产品页面展示了用药前后的对比图。同时承诺,寄送时“包装上不会有产品信息”。
此外,店铺“大树烂根专用”同样缺乏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该商家向记者表示,其所售的“强力枯树王”产品“除大树效果很好”,全程保密发货,“可以悄无声息让树死,大树死后也不会再复活,直接烂根”。

有买家晒出公路边行道树倒下的照片,称“效果好”。
怂恿“偷偷打一针,不被发现”
在抖音平台上,澎湃新闻同样发现存在无资质销售“杀树药”的现象。
一家名为“小丽园艺”的抖音店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却在其店铺内销售多款“大树烂根剂”产品。其中一款产品售价为11.84元,显示已售出超过5000份。在该产品的展示页面中,一人手持注射器对着路边树木进行注射,配文称“偷偷打一针,不被发现,操作简单,树越大越好用”。

商家销售“杀树药”,宣称“偷偷打一针,不被发现”。
该店客服向记者表示,这款产品为“强效微生物添加剂”,不仅能除草,对老树根、竹子等。植物也能起效。使用方法为直接将产品倒入树根部,“三个月树就枯萎了”
记者注意到,多个买家在评论区晒出使用“杀树药”将公共道路旁、邻居家、小区内的树木“杀死”的图片。不少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用于毒死家门口的市政树木或公共绿化带,理由多为解决落叶清扫或停车遮挡问题。
还有买家留言称,邻居家的树木离自己房子较近,担心台风天树木倒下砸到房屋,于是用了三瓶药,“偷偷弄死它,效果很好”。另一买家表示,邻居家的杨树种在自家门口,算命的说这棵树影响风水,想除掉又怕邻居知道,用药后树干尚在,但树叶已经全部掉落。还有买家称,小区里的树木遮挡了阳光,使用“杀树药”后很快将树除掉。

有买家称,邻居树木影响风水用药后“叶子已经全掉了”。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2025年9月,广西贺州一名男子因嫌一棵220年树龄的古樟树遮挡采光,多次购买含“环嗪酮”成分的药剂灌入树根,导致古树险些枯死。目前,该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多家商家,并购买了上述产品。调查发现,此类产品主要成分为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或环嗪酮,二者均为除草剂或杀虫剂的主要成分。前者是一种农药增效剂,能够大幅提升农药的表面活性和吸收效率,使药物更易被植物吸收、更易在土壤中扩散;环嗪酮则是一种三嗪类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光合作用致其死亡,残效期长、土壤移动性强,极易污染地下水。
严重者应承担刑责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副教授童应华向澎湃新闻指出,环嗪酮可防除大多数杂草、灌木及乔木,对林木具有较强杀伤力,其残效期长、移动性强,施药后不仅会导致土壤种植功能受损,还极易渗透至地下水层,造成不可逆的污染。而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作为增效剂,则会放大这种环境危害,扩大杀伤范围,加速土壤渗透。
童应华表示,一旦农药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难度极大、周期极长。当消费者为了一己私利将药物倒在绿化带时,他们破坏的不仅是那一棵树,更是整个局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除经营卫生用农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农药经营,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他进一步分析称,乙氧基改性聚三硅氧烷和环嗪酮作为除草剂、杀虫剂的有效成分,属于农药范畴。根据法规,销售此类产品不仅需要农药经营许可证,其产品本身还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若商家无证经营或售卖未登记产品,涉嫌非法经营。
针对电商平台的责任问题,黄舟雄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核验、登记义务。如果平台明知商家无资质销售限制商品而未采取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商家销售违规产品,平台的推荐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审核义务。
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黄凌云表示,农药是“有毒”的化学物质,在使用时有明确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范围进行使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个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则面临5万至10万的罚款。
黄凌云表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以产品广告、配图说明、视频讲解等方式擅自修改农药产品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如果商家教唆用户超范围使用农药,肯定是违法的。如果商家教唆的超范围使用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如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可能触发刑事责任。黄舟雄也表示,城市绿化树木属于公共财产,根据《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买家毒杀的是古树名木,则可能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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