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哈同高速“11·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25日14时45分许,哈同高速佳哈方向117公里处(宾县境内),发生一起大客车侧翻单方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36万元。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事故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哈同高速“11・25”道路交通事故属于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1月25日8时许,驾驶人信某军驾驶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号牌为黑GB3***蓝色宇通牌客车,核载55人,实载47人,从虎林市发车,驶往哈尔滨市参加农机和畜牧相关业务培训。14时45分行至哈同高速117公里处时,降雨天气超速行驶,车辆失控,驶入道路北侧沟内撞击路侧树木后侧翻,造成5人死亡、29人重伤、11人轻微伤,2人未受伤。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原因为信某军驾驶黑G-B3044大客车上路行驶,雨天未保证安全车速,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范,车辆侧滑,驶出道路撞击路侧树木并侧翻,由于大客车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被挤压或甩出车外,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经现场调查、检测鉴定,排除了人为故意以及大客车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信某军,为涉事大客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4年11月26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鸡西市纪委监委、鸡西市纪委监委驻鸡西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宾县纪委对有关公职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共涉及9人。其中,郑某部,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鉴于郑某部已在事故中身亡,建议对郑某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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