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时间:2026-04-24 07:16:02 编辑:张进 版权声明

商铺内混凝土立柱左侧的墙体潮湿发暗
市民反映:
2023年2月,李女士购买了新希望锦麟天玺小区商铺,当年12月28日收房时,她发现商铺墙面渗水,两年多过去,维修事宜杳无音信,商铺至今无法装修营业。
记者调查:
4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高新区新希望锦麟天玺小区6号楼2单元201商铺。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2月,她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当年12月28日,她应邀前来收房,当场发现东墙体半幅墙面潮湿,墙根长有青苔,疑似渗水。
记者看到,因前一日降雨影响,商铺东侧大半面墙体潮湿发暗,与另一侧干燥墙面形成鲜明色差对比,墙根处青苔痕迹仍清晰可见。
“物业当时承诺立即上报维修,出于信任我收了房,还提前缴了数月物业费,就等维修完成后装修。”李女士回忆,然而,两年多过去,物业未主动告知维修进度与方案,渗水问题始终未解决,商铺因潮湿无法装修,长期闲置造成损失。
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30日,她收到了物业委托律所发来的律师函,要求缴纳2024年7月至2026年3月期间拖欠的物业费5051.8元,并明确要求她“于收到本函七日内给出答复并如期履行义务”。律师函同时提醒,若她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物业将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追责,届时她除需支付欠缴物业费外,还需承担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
“我不是恶意拒缴,是物业没履行维修责任,房子渗水根本无法使用,全额缴物业费不合情理。”李女士表示,虽多次与物业沟通,但物业仅表示会尽快安排,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维修时间。
记者随后前往物业核实此事,物业现场负责人表示需由专人对接,将在核实后回复记者。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高新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工作人员登记了小区、楼栋等详细信息后表示,将跟进协调并督促开发单位排查渗漏、落实维修事宜;同时提醒业主妥善留存漏水照片、沟通记录等资料,便于后续维权。
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费支付与房屋质量问题属不同法律关系,物业起诉主张物业费在程序上有法律依据,业主不能仅以商铺漏水为由完全拒缴。不过他也强调,若物业未履行维修、协调等义务构成服务瑕疵,业主可依物业服务合同,在诉讼中以此抗辩,请求法院酌情减免物业费;此外,业主可留存漏水证据,在房屋质保期内向开发商主张维修及赔偿,也可向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文/图 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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