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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多处盲道被占用、存设计疏漏 通行受影响

来源:西安日报 时间:2026-05-13 06:29:20 编辑:曹静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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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视障女孩在北京一处盲道上正常行走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击,骑行者不仅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反倒埋怨女孩“不看路”。此事引发广大网友的议论。

  盲道作为视障人士独立出行的“眼睛”,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无障碍设施。在5月17日第36个全国助残日(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天)到来之际,记者走访我市不少路段发现,盲道存在被占用、设计不合理、设施破损等情况,加之部分市民意识欠缺,影响了视障人士的正常出行,存在一定隐患。

  多处盲道被占用 通行空间受影响

  5月11日,记者在长安区神舟四路、西长安街,碑林区红缨路等地看到,不时有市民驾驶电动车在盲道上行驶。地铁站点周边此类情况更普遍,盲道被占用现象非常集中。在地铁4号线东长安街站点E口外,大量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盲道上,将盲道完全覆盖;在地铁2号线体育场站C口外,盲道被电动自行车、隔离石墩双重挤占,仅留狭窄缝隙供通行。

  在新城区西五路1号一带,有关机构施划的停车区域紧挨盲道,导致盲道直接沦为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的“专属停车区”,一侧紧挨公交亭,另一侧是栏杆,往前延伸的路段,盲道几乎被电动自行车、私家轿车全面占用;在革命公园门口,市民在盲道上摆摊展示相亲材料,还有人搭凳坐在树荫下的盲道上聊天;在皇城东路一家面店门口,市民在盲道上摆桌吃饭;在后宰门路,一段约百米长的盲道被三棵行道树挤占部分空间,路边一家商铺还私拉电线在盲道上给电动车充电。

  未央区凤城四路沿线盲道乱象也非常典型:沿街电动自行车车身、遮阳棚直接压占盲道,道路一侧枯枝杂物堆积阻断路径,流动摊贩、非机动车随意停放,将狭窄盲道彻底封堵。莲湖区西华门大街一带,成片电动自行车、代步三轮车随意停放,搭配隔离设施,完全阻断盲道通行空间。

  破损与设计疏漏 影响使用体验

  除了被占用,盲道设计不合理、设施破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在灞桥区金茂四路(浐灞汽车主题公园内),盲道铺设突兀,与路面衔接混乱,砖块破损开裂严重,走向与绿化带、电线杆直接冲突,部分路段盲道被杂草侵占,砖块松动,甚至出现铺设不连续、走向混乱的情况,极易导致视障人士磕碰摔倒;在新城区西五路,一处盲道直接延伸至箱式变电站,成了“断头路”。像这种盲道铺设不连续,没有避开窨井盖等障碍物的情况还比较多,如碑林区水文巷一带,盲道上有多处井盖。

  记者注意到,盲道的设计分为两种,分别是直条状凸起和点状凸起,前者指引视障人士安全地向前直线行走,后者告知他们前方路线的空间环境将出现变化。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盲道都进行了不同设计,可部分盲道拐弯位置,依然采用的是直行盲道的设计,容易误导视障人士,引发安全事故。

  此外,大部分位于路边的单位、公司大门口直接缺失盲道,如位于朱雀大街的陕西画报社门口、高一生医疗美容院,位于西五路的西安交大医学院附属西安市中心医院门口,人行道上均未铺设盲道,形成“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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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访中记者发现,部分商家为扩大经营空间,将桌椅、广告牌直接摆在盲道上;个别市民为图方便,随意在盲道停车、堆放杂物,还有部分人不认识盲道,且不知道盲道的作用。“盲道能不能占用?”“临时停一下有没有关系?”对这样的问题,不少占用盲道的市民不以为然。面对记者提醒,一位将共享单车停在盲道上的市民直言,“大家都停在这,没什么影响”。

  担心盲道不畅通 视障人士出行顾虑多

  据西安市残联统计,截至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视力残疾人约2.46万人。记者走访多位视障人士发现,一些视障人士因担心盲道不畅,不敢单独出门。

  先天失明的杨子宣梦想“走南闯北”,却很少单独出门:“盲道一会儿被车堵,一会儿被树挡,还有断头路,走一步怕一步,我根本不敢出门。”还有视障人士表示,因盲道障碍频发,他们多次发生磕碰、摔倒事故,“吃的亏多了,自然就不愿意出门了”。

  陕西白手杖视障服务中心理事长惠娜,多年来一直从事关注视障人士的公益活动。她说,盲人行走时需要凭借脚下的感觉和听觉,在脑海中构建一幅画面,手中的盲杖需要随时查看路况。当这个画面中的某一个点出现障碍时就要绕行,而这个障碍点便会长久地留在脑海中,他们可能再也不敢从此处通过。

  惠娜表示,如果盲道被占用或设计不合理,那么视觉障碍群体出行将无法依靠盲道,导致盲道的使用率越来越低,从而让部分人认为没人会使用盲道,于是便随意占用,最终造成恶性循环。

  “盲道问题不是小事,建设好盲道对于视障人群极为重要,同时也是城市文明细节,考验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公德意识。”惠娜呼吁,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好盲道的通行环境,不随意占据、破坏盲道,减少盲人出行的安全隐患,为盲人出行搭建一个可以放心的“坦途”。同时,她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大盲道管理力度,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法规护航待完善 落地执行有短板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盲道保护已有多层次法规及标准支撑,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陕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外,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为盲道保护奠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盲道属于人行道范畴,对违法在盲道停车、占道行驶的行为可直接依法处罚,不少地区已明确此类行为可处以罚款、拖移车辆等处罚措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则对擅自占用、挖掘包含盲道在内的城市道路的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与整改依据,违规者可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技术标准层面,盲道国家工程建设标准(GB 50763)作为设计、铺设、维护的技术底线,对盲道的设置规范、材质要求、走向设计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行进盲道、提示盲道的使用场景,为解决“断头盲道、乱拐弯”等设计乱象提供了技术支撑,其中部分条文为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在盲道建设与管理方面,西安市持续发力、补齐短板,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工作。自启动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以来,西安市结合道路新建、改造工程同步推进盲道铺设与提升,2020至2021年为保障第十四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累计铺设及修复盲道687.3千米,更换无障碍标志标识6507块,实现各区县重点区域盲道覆盖。管理上,实行分级管护机制,明确市政道路盲道由城管、市政部门负责,小区内由物业管护;成立市级督导组每月开展常态化检查,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及时修复破损盲道、整改障碍物冲突、清理占道物品。

  然而,目前这些法规与标准的落地仍有提升空间,针对盲道日常监督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仍缺乏具体、细化的条款,导致实践中执法和监管存在难度;同时,“重建设、轻管护”“整治易、长效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巡查频次、部门协同、规划把关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需多方协同发力 破解盲道通行难题

  要破解盲道困局,让法规与标准真正落地,需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人士,不少律师建议应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配套细则,统一盲道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五同步”机制,即盲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从源头杜绝盲道先天设计缺陷;明确占用盲道即罚的原则,提高处罚上限,并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增强法律震慑力;实行盲道管护责任终身制,明确住建、城管、交管等部门的法定分工,对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的行为依法问责,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省级层面,应修订《陕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进一步明确禁止任何车辆、物品占用盲道,确需临时占用的,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临时替代通行通道,保障视障人士出行权益;建立城管、交警、市政、残联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清理占道、破损等问题;强制要求新建、改造项目必须进行盲道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从建设环节守住盲道质量底线。

  此外,律师还建议,可以明确授权并鼓励残联、检察机关对侵占、损毁盲道等典型案例提起公益诉讼,借助司法力量推动问题整改。

  “城市的现代化,从来不只是高楼林立、交通便捷,其更核心的内涵,是对‘一个都不能少’的人文关怀,尤其是对视力障碍者这样的特殊群体。”西安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丁亮表示,盲道被占用是不少人口密集大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层面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执法主体与执法程序,合理规划、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纳入城市治理核心;同时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管和刚性执法,探索“电子盲道”等技术赋能,确保盲道真正畅通。社会层面则需加强宣传,推动“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不占用、不破坏盲道,主动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唯有如此,才能让城市的现代化,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文/图 首席记者 雷杰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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