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创业本是互帮互助、携手共赢的美事,可因经营理念不合、服务质量产生分歧,昔日好友转眼之间对簿公堂。为化解纠纷、弥合情谊,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李晓以情释法、以理疏导,既厘清经济账目,又保住双方共事多年的情谊,成功调解了这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合伙经营衣服洗涤代工业务,合伙初期,原告出资5万元用于合伙项目的基础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营过程中,因被告负责的衣物清洗服务质量一直未达到要求,原告便决定退出合伙,并与被告协商一致,主张按照设备及资产折旧核算,由被告返还折旧后出资款25110元。
被告虽曾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款项,但迟迟未能履行,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退伙资金2511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李晓法官了解到,原、被告本是关系较好的朋友,仅因合伙经营产生经济纠葛,导致彼此隔阂渐深、矛盾激化,最终走上诉讼之路。为彻底化解纠纷,解开双方之间的心结,李晓法官从双方曾经合作共事、存在友谊基础的角度出发,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李晓法官先和双方聊起了当初合伙创业的初衷,说起两人曾经互相帮衬的过往,让原本气氛尴尬的双方都软了态度。随后,又耐心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立足双方多年的交情,从朋友情谊、诚信处事角度耐心劝说,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解决纠纷。
在李晓法官情理兼顾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均放下心中芥蒂,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将25110元退伙本金全额支付给原告。对于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双方经自愿协商确定为1000元,被告亦当庭履行完毕。
随着款项当场结清,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就本案再无任何争议。虽无法继续共事,但多年友谊得以延续。
长安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止步于简单的定分止争,更注重从情感根源化解矛盾,既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又兼顾情理温度,真正做到解纠纷、暖人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杜蒙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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