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10厘米粗树枝砸烂车玻璃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但未定责
“我的车前挡风玻璃在路边车位上被树枝砸烂已四五天了,事情还是没能处理。我没买车损险,难道这个损失只能我自己认?”董先生问。
7月30日,董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7月26日下午,他把车停放在西安高新区科技四路与高新一路交会处朝西100米的地电广场小区路边公共停车位上。当晚10时左右刮风下雨,他没太在意。第二天白天因车牌限号,他也没去看。7月27日晚7点下班后,他发现自己的车上横着一根约10厘米粗的大树枝。仔细一看,前挡风玻璃已经被这根树枝砸烂了,车内倒车影像镜子掉落,车顶有凹坑和划痕。
他立即拨打122、110,民警到现场看了以后说不归他们管,让找相关部门反馈,同时联系了市政停车位管理员来现场查看。
了解到市政道路旁边的树是由城管部门负责养护管理的,7月28日,他给西安市城管局打电话,工作人员说所在区域应归高新区管。他打电话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高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他并加了微信,让发相关照片。他把照片发过去以后,工作人员说让到交警队出个事故认定书。
7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给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一栏只是对“车辆被路边树木掉落的树枝砸中,致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未对具体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他把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照片发给了高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说:“交警也没说市政和绿化(责任)怎么划分啊。”没办法处理,让他该投诉就投诉,该起诉就起诉。
董先生说,他只买了交强险、三责险,没有买车损险。车顶被砸的地方可能需要钣金喷漆,前挡风玻璃需要更换,加上倒车影像镜子,到4S店维修可能得几千元。“我是刚搬到路边车位附近的小区居住,还没有顾得上联系地下车位,这两天经常下雨,车放在外面很容易进水。如果雨水灌进了仪表盘,损失会更大。”
交警认为属意外事故不定责
养护单位称不定责不好处理,建议起诉
7月31日,根据董先生提供的停车收费小票,记者拨打了停车场客服电话,尝试多次均一打就断。随后记者联系了小票上的“巡检人员”张女士,她称自己只是收费员,7月26日晚上车被树枝砸了的事她知道,“我们只能协助当事人处理事情,当时我拍了好几张水印照片已经把资料留底了。收费小票上明确提醒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责车辆代看管不承担其他责任。”
7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事件他们没办法划责任,因为属于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也属于交通事故中的一种,但是不定责。处理这样的事故,第一是可以用当事人自己买的保险;第二是如果当事人认为和树有关系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
7月31日,西安高新区城管局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事应该由他们局的绿化部负责,会反馈给绿化部。下午该工作人员称,绿化部说丈八街道办已经跟投诉人联系了,养护工作目前全部下沉到属地了。但董先生表示,丈八街道办并未联系他。
养护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承包了绿化养护,树的产权并不属于他们,希望相关方面能有明确的责任判定,该赔一定会赔。目前没有具体的责任划分,他们不好处理。如果交警部门不能确定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能确定这个责任他们也认。实在不行就只能让当事人起诉,由法院来判决了。
>>相关案例
大树砸车事件7月份发生多起
车损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西安发生多起因突发强对流天气导致大树倒伏砸伤车辆的事件。
7月14日,山西运城的张师傅一行入住西安止园饭店期间,突遇雷雨大风天气,饭店院内一棵大树被刮倒,砸了其停放的别克商务车。车辆受损严重,前挡风玻璃被戳穿,车顶凹陷,预估损失3万到5万元。由于该车未买车损险,双方初期对赔偿责任未达成一致,导致车主滞留西安两日。止园饭店表示已投保公共责任险,但保险公司核定后认为车辆未停在划定车位上,不在理赔范围。张师傅称车辆是经院内保安导引停放的,并非随意停放,且饭店作为管理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黄越岭律师认为,酒店作为停车场管理者及车辆停放指引者,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后来双方协商一致,止园饭店给予受损车主一次性经济补偿18000元。
7月21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五一花园小区内,因大风导致小区内大树折断、住户窗户掉落,造成多辆停在楼下的车辆受损。部分车主因未购买车损险,面临理赔困难。
也是在7月21日,大风将西安商贸科技技术学校南门外西边树林边一棵大树连根拔起,砸中校门口西侧6辆停在车位上的社会车辆。学校称是租赁场地办学,并非大树产权人;校门口车位为黄色线施划的应急车位,并没有收取停车费,没有赔付责任。因产权方不明,若挪动大树不当很容易对车辆造成二次损害,事发三天大树一直压在6辆车上。车主们拨打110、122、119、12345反映,并走访或联系了未央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综治中心、农林局、综治中心信访科、公安未央分局六村堡派出所等部门,相关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均表示不属他们管理范围,告知应联系属地六村堡街道办。在六村堡街道办,车主们又找了党办、安全生产科、信访科等多个部门,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给了场地产权人的联系方式。车主联系产权人后,产权人联系了一辆吊车把压在车身上的大树挪开,车主们各自将车开走修理,车损赔偿责任目前尚未明确。
>>说法
律师:主要应追究产权方责任和管理方责任
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贾涛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刮风下雨树倒了或树枝断了砸了车这种意外事件,判定责任也主要看两点:谁是树的所有者,谁是树的管理者。
树木都是有产权归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我国林木(树木)的产权主体主要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单位所有、个人所有四类,遵循“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所有权与管理权常常是分离的。
常见场景比如:住宅小区内的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受委托承担日常养护职责;城市道路行道树(市政道路两侧、街边公共绿地)归国家所有,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园林局、城管局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并负责管护;公路行道树(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用地范围内)归国家所有,属于公路附属设施,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护;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为国家所有,由对应管理机构管护;河道堤防、水库周边的护岸护堤林为国家所有,由水利部门管护;铁路沿线护路林为国家所有,由铁路管理部门管护;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在其合法用地红线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由单位自行管护;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树木归农户个人所有,村集体公共道路、集体荒山、未发包的集体林地上的树木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单位承包集体宜林地营造的林木归承包方所有。
“因为侵权责任追究的是过错,过错又分为故意和过失,所以大树砸车这样的损害赔偿主要应该向树木的所有者及管理者主张侵权赔偿。”发生在西安高新区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停车因刮风下雨树枝砸车这件事,道路旁边的树木是归国家所有、由城管绿化部门来养护管理的,那么城管绿化部门就应该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车虽然是停在公共车位上,树枝砸车并不是车位管理方的疏忽造成的,所以一般来说车位提供者在这件事上并无责任;但如果车位明显规划不合理或者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把车位提供者作为被告一并起诉。一般这样的诉讼中在不清楚具体情况的前提下,会把相关方都作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然后由相关各方自己来说明情况。
在小区里发生这样的事情,虽然树木为全体业主所有,但是不可能去起诉全体业主,因为管理者就是物业,起诉物业就行了。
“在西安商贸科技技术学校南门外发生的大树砸车事件,除了产权人要承担责任之外,如果车位是学校施划的,我认为产权人和学校可能都需要承担责任。学校可以作为内部管理方在校园里面施划车位,但学校门口区域学校是无权施划车位的,因为这是交管部门的职责。当事人可以报警,让交警来认定这个车位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如果这个车位不是交警划的,市政也没有在这里规划车位,就属于非法车位。在这样的车位上停车出了问题,是谁划的车位谁也得承担一定责任。另外是否应负责跟车位的颜色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允许社会车辆在这里停放,应该有相应的禁止标识。即便没有收停车费,也不能避免承担赔偿责任。”贾涛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编辑:王莉文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耐久性新国标实施 5年或10万公里后电池可用量至少82% 下一篇:央视起底“假洋牌”黑产业链 国产食品穿“洋马甲”售价320 成本仅三四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