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6-08-06 19:11:07 编辑:宁姝媛 版权声明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8月5日,有网友在四川攀枝花拍摄到一家超市名为“胖西来生活超市”,有网友质疑,这样取名是否有“碰瓷”知名企业胖东来的嫌疑。

视频截图
天眼查信息显示,攀枝花市西区胖西来超市店(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4年,注册资本50万元,行业为综合零售。此外,天眼查显示其经营异常。列入经营异常时间为2026年7月2日,原因为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作出决定机关为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日,该超市附近一位商户和一位市民均向记者表示,胖西来超市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营业了,不知具体原因。攀枝花西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证实,该超市目前未在营业。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雪表示,四川攀枝花“胖西来”超市的命名行为,涉嫌对“胖东来”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首先,从商标法角度看,“胖西来”与“胖东来”仅一字之差,在视觉和发音上近似。而“胖东来”作为知名零售品牌,已在多个类别上注册了商标并具有广泛影响力。“胖西来”同样从事超市零售业务,与“胖东来”主营业务完全重叠,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这直接满足了《商标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关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即构成商标侵权的规定。
其次,该行为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胖东来”作为知名企业的字号,已具备较大影响力。“胖西来”擅自使用与其近似的名称,属于该法第七条禁止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混淆行为。尽管“胖西来”超市已停业,但这并不影响对其行为本身的法律定性。侵权行为的构成主要看行为发生时是否违法,其停业仅意味着侵权行为的终止,但并不免除其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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