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残疾人被告人诈骗多名残疾人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本案被告人自身为残疾人,知晓不少残疾人存在就业难、求职渠道窄的现实困境,也清楚国家针对真实在岗、合法就业的残疾人,出台了岗位补贴、社保帮扶等正规惠民政策,便动了歪心思。被告人长期在各类网络社交平台留意残疾人发布的求职信息,主动联系受害人,编造虚假说辞,以办理挂靠手续、资质审核、担保保证金等多种名目,谎称能够为残疾人办理企业挂靠,无需实际上班即可领取相关补贴、保障待遇,向全国各地多名残疾人收取钱款。
受害人大多行动不便、信息获取渠道有限,一心想要找到稳定收入来源,轻易相信被告人的虚假承诺,陆续转账交付押金、保证金,涉案总金额近十万元。
高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残疾人求职需要,多次虚构挂靠工作的事实,针对多名残疾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选择残疾人作为诈骗对象,主观恶性更深,社会危害性更大,综合全案犯罪情节、侵害群体、涉案金额,结合退赔、认罪悔罪情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监禁刑。
案件宣判环节,承办法官当庭对被告人开展警示教育,责令其彻底退出、删除用于实施诈骗的各类微信群、社交群组,销毁全部涉诈联络渠道,从源头杜绝其再次利用网络实施同类违法犯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深刻悔罪,表示今后绝不再利用残疾人身份欺骗弱势群体,将踏实守法生活。
下一步,高陵法院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常态化开展精准化反诈普法宣传,持续加大涉弱势群体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公正司法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杜蒙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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