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场大风席卷三桥区域。位于孙武路东雁雀门新村的西城名苑小区5号楼四单元1至7层住户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隔壁欧陆花园小区楼顶搭建的彩钢棚被大风吹落,彩钢片连同铁架砸向相邻的这排住户,导致多家受损,其中曹先生家阳台门窗破损、防护网变形、墙砖碎裂,室内一片狼藉。
事发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该受损住户与欧陆花园小区物业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业主:维修花了七千多
对方只愿赔三五百
曹先生是西城名苑小区5号楼四单元六层住户。据他回忆,7月21日傍晚下班回家后,他发现自家阳台窗户被砸得面目全非。“窗框严重变形,玻璃碎了一地,幸亏有防盗网挡了一下,不然受损更严重。”曹先生当即拍照录像保留证据,并通过业主群向西城名苑物业反映了情况。
从曹先生提供的照片里可以看到,阳台窗户玻璃有碎裂,窗框明显变形,防护网被砸出凹陷,厨房灶台上也有破碎的玻璃片等。
曹先生说,物业当时给出的答复是让业主先自行维修,保留好票据,后续由物业上报社区协调处理。“那两天又是刮风下雨,阳台拿塑料布蒙着,我们也是没办法。”8月10日左右,曹先生家完成了维修:更换门窗花费五千余元,更换防护网花费一千余元,拆除旧防护网和破损门窗花费五百元,修补瓷砖花费三百元,各项费用总计七千余元。
然而,当曹先生将维修票据提交给西城名苑物业后,物业让他自己去找隔壁欧陆花园小区物业协商赔偿。
无奈之下,曹先生先后两次前往欧陆花园小区物业,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沟通赔偿事宜。曹先生转述双方的沟通过程说:“他承认是他们小区的彩钢棚砸过来的,但赔偿玻璃按一平方60块钱算。我家阳台七个多平方,算下来就四百多块钱,另外更换的门窗框材料对方也觉得价格高,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最后建议曹先生走司法程序解决。
曹先生说:“后来窗框的价格,我说你哪怕按市场价。问装修师傅了解到现在塑钢窗最低260元一平方,按这个算,再加上瓷砖修补300、拆除费500、防护网1150,对方物业还是不同意。”
曹先生表示,自己也曾向建章宫社区电话反映过情况,“社区说人家愿意赔,但多少钱也没说,目前还在没有结果。”
西城名苑物业:
赔偿费用需双方自行协商
西城名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表示,7月21日大风过后,小区自身受灾也比较严重,电路和天然气管道都有受损。对于5号楼四单元住户窗户被砸的情况,物业方面是知晓的。
该工作人员说:“当时我们给业主说,毕竟是天灾,但还是要恢复原样。小区最早用的就是那种很简单的塑钢窗,他现在换的是比较好的材料,两个价格相差太远太大,隔壁小区不认可。”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这个事件找不到能负责的,物业会和业主进行协商解决,但现在能明确是隔壁小区造成的受损,建议业主自行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区反映或去法院起诉。
欧陆花园物业:
赔付标准与业主诉求有差距
欧陆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知道隔壁小区有住户因彩钢棚被吹落而受损的情况。对于曹先生家被欧陆花园彩钢棚砸中的情况,该负责人称,“他家之前都是塑钢窗户,是市面上价格较低的,一个平方基本上在一百来块钱。他现在换的一个平方是六百多元,这个我们接受不了。”宋经理解释说,欧陆花园小区内部也有住户因本次大风受损,物业对内的赔付标准是玻璃每平方60元、门框每平方100元。“我们院子现在补贴标准就是这样。”
宋经理表示,他曾建议过让曹先生找一个中间人,或者由社区出面来协调,但如果曹先生坚持按照较高的标准索赔,他也明确表示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章宫社区:
一直在协调,但双方差距较大
随后,记者联系到三桥街道建章宫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7月21日大风涉及多个小区,受损情况多样,社区一直在逐户安排专人协调处理。“欧陆花园这边牵扯彩钢问题,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业主一直在协调中。”
对于曹先生家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知情:物业这边是愿意赔偿的,但双方对金额差距比较大。更换材料的差价确实是问题的核心之一。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仍在积极协调中:“大家达成共识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两次就谈成。我们每户都在安排人对接,一直给双方做工作,希望能各让一步。”
>>律师观点
赔偿需区分“恢复原状”与“升级差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事件中,楼顶彩钢棚属于建筑物附属构筑物,欧陆花园物业是彩钢棚的实际管理人,负有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加固、排查防风防灾隐患的义务。赵良善强调,普通区域性大风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免责理由,只有气象上极端罕见、不可预见、不可抵御的气象事件才可能构成。
赵良善表示,赔偿金额遵循填平原则、恢复原状原则,既不是直接按业主全部实际维修票据全额赔付,也不能直接适用物业单方制定的低价标准。侵权赔偿的目的,是将受损财产修复至受损前原有状态,而不是让受害人获益,也不是由侵权方单方面定价。实操上要区分两部分:一是同等材质、同等规格的合理修复费用,该部分属于法定损失,在有维修清单、付款凭证、第三方造价评估佐证的情况下,依法应当支持;二是材质升级产生的差价,如果曹先生更换的门窗、防护网的材质、规格、性能明显优于原来受损的塑钢窗,升级溢价部分不属于本次侵权造成的必要损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协商不成时,可共同委托或者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评估案涉阳台原有设施的重置修复市场价,以此作为赔偿基准。
赵良善指出,物业公司以“本小区内部统一标准赔付”为由拒绝曹先生索赔,该理由不能成立。这套60元/㎡玻璃、100元/㎡门框的赔付标准,只是欧陆花园物业和其本小区受损业主之间协商形成的内部补偿口径,仅适用于其小区内部纠纷,不具备对外约束力。物业可以自愿和自家业主协商低价补偿,但无权强制外部受害人接受该标准。如双方协商不成,曹先生有权通过社区调解、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法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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