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先生的低保领取证和身份证
吉林市的杨先生一家是低保户,几天前,杨先生去街道领取低保金时,被告知其名下有私家车,将被取消低保资格。杨先生随后到公安部门进行核实时,发现自己名下确实有私家车,但杨先生坚称该私家车并不是自己所有。
事发突然 低保户被指有私家车
杨先生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家中有已经72岁的母亲、妻子和6岁的孩子,四口之家生活在50多平方米的房子中。“从2005年开始办理的低保。”杨先生说,他有心脏方面的疾病,而他的妻子患有脑出血,父亲去世后,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他便向当地延江街道办事处申请了低保。考虑到杨先生家的实际情况,街道为其办理了低保。
3月29日那天,杨先生再次来到街道盖戳以便领取低保金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在杨先生的名下有一辆私家车,因此杨先生的低保必须取消。对此,杨先生一肚子委屈:“我确实没车,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多了辆私家车。”
街道说法 恐将涉嫌骗保被追究
为核实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其所属的吉林市昌邑区延江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张志芹告诉记者,杨先生有私家车一事是国家审计署联合吉林省审计厅一起查出来的。随后,张志芹为记者提供了一份资料。记者看到,在杨先生名下确实写明有一辆私家车,购车时间是2006年4月26日。
据张志芹介绍,由于杨先生的私家车已经拥有3年之久,因此将可能被追缴之前的低保金,甚至还有骗保的嫌疑。“相关处理得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张志芹说,如果杨先生确实没有车,则要拿出相关证明,证实自己确实没车才行。
当事人 怀疑身份证被冒用
在采访中,杨先生承认这个车确实在自己名下。“我到交警部门也查了,确实是有一辆车。”杨先生说,他到交警部门查到的车和在街道所查的一样,车籍档案上所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用的也是自己的身份证。唯一不同的是,自己现在所持的是二代身份证,而车籍上所用的是一代身份证。杨先生坚称,自己从未到交警部门办理过车籍等相关手续,这辆车根本不是他的,因此他怀疑,是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了。
交警部门 该车车籍已被查封
“受杨先生委托,我们已将这辆车的车籍查封。”吉林市公安交警支队车务处副处长刘全胜介绍,杨先生在3月29日曾向他们反映过此问题。根据该车的购买车辆档案资料显示,杨先生于2006年4月26日购买了一辆2004年出厂的、原籍为长春市的蓝色长安奥拓轿车,车牌号为吉BD2695,登记档案上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杨先生的,相关签名也都为杨先生的名字。
刘全胜介绍,购车人在填写档案登记表时,经常有由别人帮助代理或者代填、代为签名的情况,所以,杨先生反映的车辆档案签名不是本人所签,也不能证明这辆车不是他来办理的。
另外,从该车的办理情况来看,没有他人代办的痕迹。“如果是他人代办,应该有代办人的相关资料。”刘全胜说,另外如果这辆车真的不是杨先生所有,交警部门也希望这辆车的实际掌控人,能够尽快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
记者调查 14人不符要求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杨先生所在的街道——吉林市昌邑区延江街道,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共发现14名不符合低保要求的人员。
“我们已经提前查出3名不合格人员,给予取消低保。”街道工作人员张志芹说,名单是在3月26日由上级低保部门下达到街道的,这些人员的不符合条件均是拥有私家车。
张志芹说,街道每年及每个月都要核查和询问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有何变化,低保户也要及时向街道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
目前,这14人中,除先前由街道查出并已经取消低保的3人外,其他11人也将因不够条件被取消低保资格。
被查者:情况不符
“这几天,来了好几名低保户反映不存在有车的问题。”刘全胜说,这些都是被查出拥有私家车的,而他们到交警部门查询车籍档案后,均发现名下有用自己身份证购买车辆的记录。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低保户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轻易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并防止被他人冒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亚东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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