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冯强) 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重新修订的《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鼓励并支持群众和单位向政府和有关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据了解,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境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和处置响应,并确定汉中、安康、商洛、延安、宝鸡、铜川、榆林等市属于地质灾害较严重市,同时划分了不同部门在灾害发生的职责。
预案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其中,特大型险情定义为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而特大型灾情定义为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预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村委会主任,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到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单位、住户及责任人手中。
同时,该预案鼓励并支持群众和单位通过报信、电话等各种形式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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