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8月18日报道 今天上午,炮制2000万元骗保案的崔自力因合同诈骗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这意味着,潜逃加拿大8年的崔自力还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14年的自由代价。
据指控,陈泉山、邓心志和崔自力3人商议,由邓心志、崔自力冒充某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的工作人员,与被骗单位谈保险业务,将被骗单位带到保险公司,由陈泉山充当保险公司领导负责接待,收取对方交付的保险费支票。
三人以支付5.25%高息为饵,编造某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有“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编造特约承保书,用保险公司作废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伪造保险公司印章,与被骗单位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
其骗取保险费后,冒用保险公司的名义设立账户,将赃款存入该账户后转到崔自力任法人的公司,再转出用于期货炒作。
商议妥当后,邓心志、崔自力通过邓心志的姐姐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中纺棉花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两单位的领导同意出资做保险业务。
2002年1月,他们以中国人寿的名义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签订保费为1000万元的合同。已不是保险公司员工的陈泉山利用熟悉保险公司环境和人员的条件,冒充保险公司领导,接收航天集团送来的1000万元支票。
至案发时,邓心志、崔自力只返还了航天集团利息25万元,975万元至今未返还。2002年7月,陈泉山3人以同样的手段骗得中纺棉花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费850万元,所骗保费共计1825万元。
2003年1月,航天集团第五研究院派人去某保险公司催收到期本息,发现被骗后报案,陈泉山逃往外地。
2004年5月,陈泉山在逃匿1年多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事发后,陈泉山和邓心志先后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天上午,法院一审认定崔自力犯合同诈骗罪,但认定他自愿被遣返,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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