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雯) 一个要求把电脑音量调小,一个不同意,随即引发恶性事件致一人死亡,伤人者则被判处无期徒刑。昨日,西安市中院进社区宣判的这起由小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让旁听群众不胜唏嘘。
2009年12月19日晚10时许,被告人胡义华在其租住的雁塔区西姜村一房间内睡觉,被隔壁房间传来的音乐声吵醒,于是找到隔壁,要求租住在那里的张某将电脑音乐声调小一些,张某随即关小音量。胡义华回房间后,感觉声音依然较大,又找过去,让张某再关小些,被张某拒绝。胡义华即返回房间,拿了一根长约30厘米、准备用做榔头把的木棍到张某房里,将对方推坐到床上,用木棍打了张某头部两下,然后离开。24岁的张某因被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0年1月4日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义华因被害人听音乐影响其休息,与对方发生纠纷,持械伤害对方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胡义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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