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里排排坐
寒夜报名排长队
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600元、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500元、优质园每生每月400元、标准园每生每月300元、一般园每生每月220元——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南京市市区幼儿园收费将执行新标准。昨天,南京市物价局和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通报了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新政策。
据了解,2006年南京市公办幼儿园实行“一费制”,而从此以后,公办园一直“涨”声不断,但涨价申请屡次被打回。直到今年上半年,南京市60多家公立幼儿园集体打报告“喊涨”,此次终于“成功”。
可是,此举引来不少家长不满:“一个孩子三年1.5万赞助费,按100个孩子计算,光赞助费就有上百万,幼儿园究竟是真穷还是哭穷呢?”
涨了多少?
公办园 最高每月涨168元
据悉,此次公办幼儿园调价只适用于南京市市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城镇幼儿园收费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调整后,南京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等级中准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园每生每月600元;市级示范园每生每月500元;优质园每生每月400元;标准园每生每月300元;一般园每生每月220元。各等级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成本情况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需要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这其中,“上浮20%”是个很微妙的提法。用一位省级示范园园长的话说,“一般来说,省级示范园都能申请到20%的涨幅。”事实也是如此。所以,表面上的每月600元,在上浮20%后就变成了720元。和涨价前每月460元上浮20%,实际每月552元相比,足足多了168元,这是此次调整中涨得最多的了。
在收费标准中,还明确了其他“费用增加”的标准:个别条件好、办园成本高的幼儿园,确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须报市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全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可在日托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全托夜宿的,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日托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0元;全托不夜宿的(提供三餐服务),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日托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40元;幼儿园举办托班,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教服务,收费标准在日托标准基础上每生每月可加收不超过30元。寒暑假期间办班,其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新标准适用所有学生。
而涨价前的收费标准是:日托的省示范园为每生每月460元,市示范园400元、优质园300元、标准园200元、一般园160元。各类幼儿园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
据了解,南京目前省级示范园55家,市级示范园7家,优质园47家,标准园36家,一般园69家。各级公办幼儿园在本次调整中收费都有所上涨,平均每月上涨百元。
民办园 涨价只能涨“新生”
新的收费政策指出,民办幼儿园(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所在区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民办幼儿园执行新标准时,对在园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政策上对民办园涨价的对象予以明确,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新价格只对新生收取,老生按照原先的收费标准执行。”南京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王处长说道。
赞助费 与入园挂钩严禁收取
政策指出,全市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新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严禁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7:30-17:00),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幼儿园所收经费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幼儿园伙食费必须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家长要求按学期交费的,也可按学期收取。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幼儿园在放寒、暑假和新学期开学的当月,保育教育费按天收取,每天的标准等于月标准除以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
“助学券” 补助每月提高60元
据了解,南京对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实行“助学券”制度,而今年“助学券”标准也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即从每人每月160元“助学券”补助提高到每月22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全年可享受2200元的“助学券”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如果上的是一般园,也就是说基本上没有什么费用了。”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政策对职工子女入园有相关的减免政策,即系独生子女(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南京市区常住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负担)。
为什么涨
这几年 幼儿园年年喊涨
据了解,南京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当年,南京市公办幼儿园实行“一费制”,砍掉了赞助费、杂费、兴趣班费等,改为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其中省级示范园从156元上升到460元、市级示范园从146元上升到400元,并且规定,各类幼儿园可以根据办园实际成本上下浮动20%。
然而,仅仅过去一年,就有幼儿园提出了涨价的要求。在2007年,南京市就有20多家幼儿园提交了申请报告,提价理由高度一致——不收赞助费,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幼儿园不能维持开支,影响正常运转。可是,相关部门监审的最终结果是:总体来说幼儿园支出并没有超过现行的标准,所以当年没有给予调整。
虽然2007年物价部门没有批准部分幼儿园要求涨价的申请,但公办幼儿园要求涨价的呼声不断。直到今年上半年,南京市60多家公办幼儿园集体打报告“喊涨”。
一查账 多数幼儿园亏本
南京市物价局王处长透露说,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对28所公办幼儿园2008年和2009年进行了成本监审。从监审的情况来看,2008年度生均收费支出成本超过现行中准收费标准的有15所幼儿园,占53.6%,其中,处于亏损的有11所幼儿园,占39.3%;2009年度生均收费支出成本超过现行中准收费标准的有23所幼儿园,占82.1%,其中,处于亏损的有17所幼儿园,占60.7%。
不过,有关人士表示,赞助费并不在监审范围内,理由是“赞助费是政府明令禁止的”。
为孩子 现在不得不涨
据了解,由于收费标准偏低,部分幼儿园刻意降低成本。“有的幼儿园不按规定配备保育员,招聘的门卫年龄较大缺乏安全保卫知识,甚至有的幼儿园取消卫生员岗位。最令人揪心的是,幼儿园应该维修的园舍不维修,应该淘汰的设备不淘汰,造成一些不安全隐患。”物价局王处长指出,“近两年来,少数幼儿园乱收费、收费行为不规范等时有发生。现在适当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是从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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