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
该找89元故意少找10元补10元后结果变成49元
时间:8月19日下午2时
地点:三府湾客运站
店名:便民综合超市
下午2:10,记者来到三府湾客运站对面的“便民综合超市”,买了11元东西,递给收银男子一张百元钞,收银男子数了一沓零钱摊在柜台上,随口还提醒:“把钱数好。”记者数了一遍,发现只有79元钱,少了10元钱。收银男子将钱收回数了一遍,从柜台下方的盒子里拿了一张10元钱,放在找给记者的零钱之上说:“不好意思,数错了,给你补上。”待记者出门后再数钱时,零钱变成了49元钱,其中40元钱不翼而飞。当记者返回超市准备对质时,走到超市门前,一直站在店门口的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40元钱递给了记者,“你把钱掉地上了。”
时间:8月20日上午10时
地点:城西客运站
店名:鑫鑫超市
上午10时许,记者买了3瓶饮料,付给百元大钞,收银员第一次少找了1元钱,被记者发现后,收银员把钱拿到手上又数了一遍,补了1元钱。记者看见,是8张10元、1张5元、6张1元。待离开超市后,记者发现少找了40元钱。回头对质时,收银男子并未提出异议,直接拿出2张20元。
22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在该超市以同样方式购物,还是被少找40元钱。记者发现,在超市门口,站着两个年轻女子,一直目送着购物离去的顾客。
时间:8月21日下午2时
地点:三府湾客运站
店名:佳惠超市
记者选了3瓶饮料后,递给收银男子一张100元钱,该男子从收银台的抽屉中拿出一沓子钱,从中抽出一堆零钱,分别是10元、5元、1元和5角的面值。第一次,该男子找了84.5元钱,少了5元。该男子立即将钱拿回手上,当着记者的面仔细数了一遍,随后补了5元钱,又数了一遍。记者看到8张10元、1张5元、4张1元和1张5角。
当离开超市约300米时,记者再将钱数了一遍,发现只剩下5张10元,少了30元钱。当记者转身往回走时,走在身后的一个陌生男子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说了声:“人回来了,把钱备好。”与此同时,另一名记者在佳惠超市,也被以上述方式少找了50元钱。
警方出击
俩“搓钱工”被拘15日
随后,记者又对城东客运站、城北客运站、火车站以及城南客运站周边的小超市均进行了暗访,并未发现上述情况。记者就城西客运站和三府湾客运站的遭遇分别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和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报案。警方迅速出击,控制了相关违法人员。
在“便民综合超市”和“佳惠超市”,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民警赶到时,两家超市的男收银员均已逃离。随后,民警辗转找到“便民综合超市”的收银员睢某(31岁,河南省滑县人)。对于“搓钱”一事,该收银员矢口否认,只称找错钱了。但当民警找到受害者桑女士时,桑女士一眼就认出了睢某。根据受害人的指认和其他证据,8月21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睢某盗窃事实清楚,对睢某处以治安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
与此同时,“便民综合超市”所在商城一负责人表示,商城会将该超市驱逐出商城。
22日下午2时30分,莲湖公安分局枣园派出所民警将“鑫鑫超市”两名相关人员带回审查。民警称,该店负责“搓钱”的员工姓张,22岁,河南安阳人。张某交代了自己在超市收银时,利用找零“搓钱”的违法事实。昨日下午,张某交代,他在老家打听得知,有“搓钱”的手艺,便在网上翻看录像资料,自己琢磨了一套手法,练习了近半年时间。通过老乡,认识在城西客运站旁开超市的老板郭某,以每月1500元的待遇,专门负责收银,趁机“搓钱”。张某称,自己每天能搓300余元钱。
警方认为,张某在给顾客找钱时,虚拟足数的事实,骗取顾客信任,其实“搓”走了部分钱财,这种行为已涉嫌诈骗。而郭某明知张某“搓钱”却不闻不问,甚至还雇请张某专门“搓钱”的事实,应属诈骗行为的同伙。因此,警方对上述二人均处以15日治安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谁易被搓
主要瞄准外地人和学生
民警告诉记者,搓钱现象主要集中在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繁华地段的商店,以及公交站牌相对集中的马路边上。而“搓钱工”也是“看人下菜”,一般来说,操着外地口音的人、进店问路者、长相憨厚人以及学生模样的人,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搓钱工”下手后,顾客离开超市,超市外一般都会有人“放风”,一直目送顾客离去,甚至还有人专门跟踪。若遇到“被搓”顾客回来对质,“搓钱工”会以“找错了”、“钱掉地上”为由,将钱退给顾客,他们一般不敢“死不认账”。
倘若有顾客报警,“搓钱工”会迅速消失,留下店内其他员工和顾客“私了”。一般先劝说顾客,实在不行,就多给些钱“补偿”。只要顾客离开现场,警方赶到了也没证据。
案例回放
一天“搓”了4050元
8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所长穆俊禄说,2007年1月21日,时任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的他,和同事们打掉了一个“搓钱帮”,那家超市位于城东客运站附近。当日下午6时,一受害者在该超市拿出100元购买了一盒5元钱的香烟,清点找回的钱发现少了3元。受害人上前索要,超市员工以找错为名,要回所有钱后补了3元钱,可当受害人准备离开时,守候在该超市的民警当即挡住受害人,要求其再清点一次找回的钱,这一点竟发现整整少了70元。民警遂将“搓钱工”齐某、超市老板娘周某共5人抓获。
上述5人均来自河南滑县,民警在现场搜到一个账本,上面记录:从当年1月1日到21日,该商店共搓到了4.9万元,其中一天一员工搓了4050元。
“搓钱工”齐某当年如此解释,只要顾客用100元来购物,“搓钱”机会就来了,其方法与上述无异。齐某还说,老板给他们每天的“搓钱”任务是2000元,搓多了有提成和奖励。老板也很精明,一般的搓钱工只用3个月左右,其后就另寻新的“搓钱工”。
警方解析
“搓钱”行为打击难
长乐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搓钱”属全国普遍现象,绝非西安独有。这一现象十多年前就出现了,全国各地警方一直在严厉打击。
对于打击“搓钱”现象,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教导员王德胜道出了其中的难处。
难处一:取证难
22日晚,在枣园派出所办公室内,“搓钱工”张某演示了搓钱手艺,一连演示5次,记者都没看清钱是怎么被“搓”走的。22岁的张某得意地说:“这是我最慢的动作了。”“两眼瞪大了盯着看,都察觉不了‘搓钱工’的手法,我们警方侦破时,要提取证据就更难了。”王德胜说。
难认定“被搓”:“被搓”的顾客中,购物后发现钱少了,大多会认为是自己粗心丢了钱,况且金额太小,一般也不会多考虑的。即便有所察觉,“搓钱工”也以消费纠纷的形式掩盖了其违法行为。
陌生感太强:即使怀疑被“搓钱工”偷走了钱,但受害人一般是外地人,过后连地点都记不起。况且,外地人在心理上处于一种弱势,担心回去找,超市不认账,只好作罢。
“私了”解决:有一部分顾客发现钱找少了,回过头找超市,对方将钱补上,或者与顾客私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王德胜说,因此,发生此类案件,受害人报警的非常之少。即使报了警,超市只要在警方赶到之前解决纠纷,警方也就拿超市没办法。还有一种情况,受害人大多认为为几十元钱报警,似乎不值,也有人在警方赶到之前已经离开了。
难处二:处理难
案值太小:“搓钱工”作案的对象,都是针对支付100元或者50元面值的顾客,而搓钱的数额肯定要小于这个面值,减去顾客所购商品的价格,一般都是10元至60元。若抓住一次的话,虽然可以盗窃或诈骗来定性,但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人员流动性大:“搓钱工”在一个超市不会待太久,否则就会被识破。而且,在警方到场后,只要受害顾客不在现场,就立不了案,警方只能对“搓钱工”进行批评教育。即使有受害顾客在场,只要不是多人指证,对于“搓钱工”的处理,一般也会以治安案件的标准对待。
定性不明确:对于“搓钱工”来讲,他们的行为所面对的后果,首先从定性上来讲是模糊的。新城警方认定“搓钱工”在受害顾客面前,拿走了原本属于受害人的钱财,这一行为涉嫌盗窃。而莲湖警方认为,“搓钱工”虚拟给顾客找足钱的事实,其实拿走了其中的部分钱财,这一行为涉嫌诈骗。但无论如何,对“搓钱”这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毋庸置疑的。
警方介绍,如果只发现“搓钱工”作案一次的话,警方只能处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若多名受害者指证,可处以劳教。
民警提醒
找零后请您多数几遍钱
针对“搓钱工”的行为,公安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教导员王德胜说,在警方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市民及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外来人员和学生要格外谨慎,在车站周边的小超市、小餐馆消费时,尽量避免使用大面值货币。必须要支付大面值货币时,在收银员找零之后,消费者务必再数一遍钱,确保最后一遍数钱的人是自己,而不是收银员,确认找零无误后,再离开超市。若发现找零有问题,不要抱着姑息的态度,这样只会助长违法人员的气焰。“遇到问题立即报警”。
王德胜希望,“广大市民都能为西安市的社会治安环境尽力,如果每个市民遇到这种情况都报警的话,那么,‘搓钱工’的行为肯定不会长久,因为他们没有了利润的空间,往往还会引来公安机关的打击,如此,这一行当势必会覆灭。”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华新 采写
瞧 钱就这样被搓走
昨日,在城西客运站“鑫鑫超市”当收银员的张某在警方面前演示“搓钱”全过程 本版照片由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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