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院对李娇(化名)与其夫王贵(化名)之间房产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李娇胜诉。当李娇拿到法院判决书时,长长地舒了口气后,思想又陷入迷茫之中。
2000年4月,蓬溪籍李娇与王贵恋爱结婚,二人都是再婚,婚后也未生育子女。随后,夫妻二人便以王贵的名义购买了住房一套。随后,勤恳的李娇便外出务工,但是李娇外出后,王贵私自将房产转移到前妻的女儿名下,并以李娇失踪为由向法院提出解除婚约。而在外打工的李娇对此毫不知情,并仍然每月给王贵寄回生活费。直到2009年底,李娇才发现,夫妻共置的财产已经变成王贵前妻女儿的了,自己打工寄回的数万元,也被王贵据为己有。一气之下,她将王贵告上了法庭。
二次婚姻
两人成半路夫妻
因为性格不合,李娇的第一段婚姻惨淡收场,离婚后的她很是失意。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王贵,他也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两人相似的经历让彼此惺惺相惜。李娇勤劳踏实,王贵对李娇照顾有加,两个失意之人很快坠入了爱河。
2000年5月李娇再次穿上婚纱和王贵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他们决定共同购置一套房产,便以王贵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某楼盘4单元9-2号房。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2004年刚过完春节,李娇主动提出外出打工补贴家用。为了多存点钱,每个月工资一发,李娇立即把钱如数寄回家中。每隔一两天,夫妻二人也会通过“煲电话粥”共诉衷肠,在外工作虽然辛苦,但只要听到王贵关心的话语,李娇就会倍感欣慰,憧憬起两人的幸福生活,她加班都鼓足了劲。不知不觉,在外工作的李娇已经孤身一人度过了5年。
骗取房产
谎称妻子失踪“被离婚”
然而,随后悄然发生的一些事情,李娇却一直蒙在鼓里。2004年她离家之后,丈夫王贵在电话中告诉李娇,原来买的9楼房屋太高,一家人上下非常不方便,便称想将房屋卖掉,再买低层房屋。对王贵非常信任的李娇,便办理了公正委托手续,由王贵将共有房屋变卖。但是王贵却用所得房款,以前妻女儿名义购买了另一套住房。更令李娇没想到的是,2008年7月,王贵单方面以李娇下落不明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两人夫妻关系已经终止。她寄回家中的数万元也已经被游手好闲的王贵花光。
直到2009年,李娇才发现这个惊天秘密,房产自己已经没份儿了。李娇迅速找到王贵,而王贵却给了她一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态度冷漠如同陌生人,自己在不知情之下“被离婚”了。
法庭对峙
判决卖房款进行分割
随后,对王贵悲愤不已的李娇一纸诉讼,将王贵告上法庭。在诉讼书中,李娇要求合理分割二人共同财产,包括8.2万元卖房款和5年来李娇每月寄给他的生活费。但王贵却辩称, 4单元9-2号房屋是在2004年李娇知情的情况下出卖,他收取的8.2万元房款也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开支,已消耗完。而随后购买的房屋并不是他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王贵还否认李娇每月寄钱回家的事实。日前,经法院审理判决李娇胜诉,房款8.2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扣除王贵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后,剩下余款30000多元为共同财产,并将大部分余款依法分割给李娇。
市利民法律服务所主任任强认为,此案是典型的妇女维权案例。他提醒广大妇女,尤其的二婚妇女,在夫妻共同购置或处理大宗物品时,尤其涉及较大金额时,夫妻俩应共同办理,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这既能体现共有财产的公正,也有利于夫妻间的感情稳定。任强提醒说,在夫妻俩办理共同财产时,双方都应留好各种票据、合同、发票等证明性文件。发生纠纷时,处于弱势方的妇女,在无法调解之下,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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