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加油站的员工在网站上发贴出售发票,一年里累计售出发票近百张,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日前,法院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该员工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细心的司机会发现,在许多加油站里,都有这样一项“贴心服务”。司机当场用现金交付油费后,加油员总会迅速地从自己的腰包里,找出一张金额相当的发票交到司机手中,免去了司机亲自下车索要发票之烦。
而加油员的腰包里,似乎总揣着足够多的发票。问其原因,加油员说这是为了加速顾客周转速度,以提高加油站的效益,同时也能最大程度节约顾客的时间。每天早上,加油员会估算出一天所需发票用量,然后由财务人员一次性开出各种金额的发票若干张,并分发到每名加油员的手中。
市区某加油站员工小张在工作时,常会有前来加油的司机,塞给他一些好处,要求他多给些发票。在网络上,他也时常会看到有出售或者求购发票的帖子。慢慢的,小张知道自己手上的发票是可以“挣钱”的,渐渐从加油站这样的特殊开票流程里发现了“生财之道”。
从此以后,不仅客人再向小张多要发票时,他不会轻易给,而且当客人加完油没有主动索取发票时,小张就会将加油发票私藏起来。反过来,小张还向前来加油的出租车司机讨要出租车旧发票。日积月累,当手中的真发票积攒到一定数额后,小张就在网站上发帖子称有发票出售,并留下电话号码。
没多久,生意就找上门来。买家小王通过小张留在网站上的电话联系到他,称要买一万元的发票。双方约定以发票面额的0.8%作为交易手续费。首次交易在热闹的观前街头成功完成,小张赚到80块钱。
之后,尝到甜头的小张多次将发票出售给小王。两人合作地如此“愉悦”,甚至有一段时间,小张因为手里没有小王指定的大额发票,不惜自己当起“倒爷”。小张先在网上以较低价格买进大额发票,然后转手加价卖给小王。
小王在收购发票的同时,自己也出售高速公路某服务区加油站的发票。当有人向小张求购高速公路的汽油发票时,小张也会从小王那里购买。两人就这样互通有无,合作默契。一年下来,小张累计向他人出售发票82张,发票面额从百余元到万余元不等,成交金额都在发票面额的1%以下。
就在发票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之时,小王一次在街头与别人进行发票交易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小王主动交代犯罪经过,并供述出自己的发票来源——小张。后来,小张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自首。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消费后取得的发票,应当妥善保管,切不可以此牟利。非法出售发票,不仅是指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还包括出售普通消费发票,我们日常取得的餐饮、交通发票等都在此范围内,累计出售普通发票达到五十张即应追诉。如果数量较少,那当事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邹强刘思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