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电鱼的,还是炸鱼?”昨日上午,在洛南县庙坪乡桃岭村洛河一岔口,正在洗衣服的妇女问。因为她发现这两天河水减退后,接连来了一些电鱼的人。说完她指了指前方河道,果然有一个男人背着电瓶,手持一根长杆在电鱼。
电鱼者非常警觉地说,自己是今儿才开始,借来的工具,战果一般,也就三四斤,主要是鲶鱼和小白鱼。不过他透露说,别人都是晚上来,一晚上约有100斤收获。
用电捕鱼,就是将电瓶制作成简单的变压器,一般能将电压升到40伏,对人体没有伤害,只是将鱼电昏捕捞。但对于在河道里电鱼这种行为,洛南县水务局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杨明军说,这属于违法行为,绝对禁止。这些天他们也有接到举报,由于河道长,人员少跑不过来,他表示将马上前去制止。如发现有这种行为,一般是没收捕鱼工具后,再处罚200元以此教育警示。 本报记者 李杰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