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等在门口 记者魏光敬摄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魏光敬)住房公积金制度本是国家为保障居民住房的优惠政策,然而,因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平管理部大门被锁数十天,全面业务瘫痪,居民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目前,咸阳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协调。
大门被锁业务停市民办事十分着急
8月26日,已连续3次到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平管理部(以下简称兴平管理部)办理业务的刘女士,手拿着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和儿子站在太阳下气愤地说,他们通过很长时间的选房后,看上了一套房子,准备使用住房公积金。然而,十几天来他们连续跑了3次,兴平管理部的门都是锁着的,眼看着跟开发商签定的付款合同到期,还没有办理好相关手续,他们很着急。
同样来办理业务的卢先生也非常气愤地说,他每月都按规定向公积金里交纳相关金额,到了急用时办公室门却关了,实在让人难接受。听了刘女士讲述,门卫师傅说:“别说了,说了也没用,每天都有人来办不成业务,发脾气。门都被锁了,人都回家了,咋办理?”
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兴平管理部的办公室,隔窗看到,三间房子都锁着,房内除个别桌子上有电脑外,其余光秃秃的。记者按照门口张贴的监督电话拨打时,电话里提醒是欠费停机。
工作未安置原机构富余人员锁门
对于兴平管理部办公室被锁的事件,兴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人称知道这件事,他说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一小时后,他以领导没在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向兴平管理部的上级单位——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该中心一部门负责人拿出一份向咸阳市政府报送的文件。其中指出,按照咸阳编发[2009]03号《关于调整设立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和咸政办发[2009]35号《关于印发〈咸阳市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咸阳市12个县市区管理机构已调整到位,住房公积金资产、账务也顺利移交,富余人员均已妥善安置,唯有兴平管理部富余人员至今未有妥善安置(涉及6位同志),2007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资产、账务也未移交并账。
报送文件中还指出,导致兴平管理部大门被锁、无法对外办公的直接原因是,原工作人员(富余人员)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今年4月,在兴平市上划(新录入)人员随咸阳市机构调整一并到位后,兴平市没有及时安置富余人员和移交原有资金。富余人员因工作、工资等问题,多次找到兴平市协调未果。6月,富余人员将兴平管理部大门及办公楼二楼楼门上锁,致使工作人员无法进入,正常业务无法开展。
在上报咸阳市政府文件中指出,去年12月,就兴平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与兴平市政府多次沟通,并召开了有双方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并与兴平市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沟通无果。兴平市坚持要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承担富余人员的工资,2007年以前住房公积金相关账务不移交,若按意见办理,将造成住房公积金出现新的亏空与违规挪用,损害兴平辖区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上报咸阳市政府要求尽快开展业务
对于富余的6个工作人员,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传信息科科长郭红卫说,因为原工作人员都是工人身份,还有个别已临近退休,故不能接受,按[2009]35号《咸阳市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规定,新录入的人员必须是国家干部身份,一般在35岁以下,有大专以上文凭等要求,对于富余的人员,文件中规定由县政府原管理工作中心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妥善安置。调整后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费用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财费必须一并移交给中心。
目前,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通过正式文件上报咸阳市政府,要求兴平尽快恢复管理部正常秩序,确保兴平辖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尽快按政策向市中心移交2007年以前住房公积金资金、资产等,实现中省要求的统一管理,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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