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从9月1日启动新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在全省统一投保的8个市,过去一学年理赔总额接近50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省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介绍,我省自2009年9月1日实施校方责任险以来,已有103个县(区)13001所学校投保,占应参保学校的89.72%,投保学生448万人,占73.63%。其中,西安、铜川、杨凌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实施,没有进入全省统一管理的校方责任险体系。
截至8月20日,参加全省统一投保的8个市(不含西安、铜川、杨凌示范区),共发生校方责任事故570起,直接经济损失482.88万元。目前共处理389起,结案率为68%。尚有未决赔案181起,未处理的主要原因,有的是受伤学生正在治疗,有的尚在司法处理中或学校和家长未达成赔偿协议,还有一些是赔付手续未完善。
虽然校方责任险对化解学校风险有明显作用,但吕明凯表示,“应保尽保”的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教育部门在推进工作中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矛盾,比如工作量加大而人员和经费没有增加、学校和家长不理解、一些农村学校操作起来比较困难等,甚至有些地方担心事故理赔会牵扯到责任追究。
陕西省学校风险管理顾问卜晓黎说,从统计情况看,未投保的主要是民办学校,“举办者可能是从经费角度考虑,因为民办学校投保是‘谁举办谁掏钱’”。
由于缺乏校方责任险的保障,一些县区发生学生意外伤害,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吕明凯表示,今年未启动的县(区)必须尽快启动校方责任险,未续保的县区要尽快续保。记者 刘振
名词解释
“校方责任险”与“学平险”
“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保,保险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主要是转嫁学校风险。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简称学平险)的投保人是学生和家长,一般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等。两者互为补充,并不冲突。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不仅可以获得学平险理赔,如果经认定存在校方责任,还可以获得校方责任险理赔。学平险由家长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制。 记者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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