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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村干部贪污征地款追踪:反映问题的组长被停职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9-30 04:5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李振) 本报日前报道了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大树岭村13组村民,被侵吞的9.651万元征地补偿款在纪检部门收缴后未返还,法院判决新城办事处纪检委把钱退还村民一事。9月28日记者获悉,向本报反映这一问题的该组组长张宏被停职,原因是“为确保稳定”。

  28日张宏很委屈地说:“你们报道了我们村的事后,24日、25日我又去了两趟新城办纪检委,但办事处纪检委书记汪建国说,还要再商量一下。我觉得这是在推脱。”

  张宏说,出新城办院子时,他遇见了驻村干部陈建国(音),“我给他说了情况,他说违法资金纪检委就该收。我又与他发生了争执,差点动起手。26日,陈建国通知,我的村民小组长职务已被停”。

  28日,记者看到了这份由大树岭村支部、大树岭村村委会以及大树岭村监委会联合下发的“通知”,上面写着,“为搞好大树岭各项工作,确保稳定,根据组大多数群众志愿,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张宏同志从今日起予以停职……”张宏说:“因为我把消息透露出去了。”

  新城办纪检委书记汪建国表示,9.651万元肯定是要退给村上的,只不过还需要一些程序。关于张宏被停职一事,他表示不知情。他介绍,陈建国是新城办事处驻大树岭村的驻村干部。

  大树岭村村主任黄正英则表示:“驻村干部、工作组组长陈建国通知我们26日开会,在会上他突然提出要免去张宏的组长职务,并说‘张宏是个组长,还带头上访’。当时副支书陈才群表示不同意见。而我也认为张宏在‘718’洪灾和‘双创’中表现还不错。如果真的要免,也需要走相应程序。最终的通知不是村委会写的,是陈建国写的。”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驻村干部陈建国,当他听到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表示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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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上前任干部在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时贪污近10万元,经村民检举揭发,检察院介入调查后,当事人将钱上缴给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纪检委。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审理后,判定这笔钱应退给村子,但新城办事处纪检委称钱已上缴国库。

编辑:朱羽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