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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5年后学前一年教育将免费 鼓励实行免费高中

来源: 华商网  2011-01-13 16:0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华商网讯 未来10年,省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将比例不低于20%,并将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10年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覆盖陕西城乡;到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着力解决“择校”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县率先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实施意见》在百姓关注的择校费、学前教育、课业负担、奥数班等热点问题上均有特别关注。2011年1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及《实施意见》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10年后在西部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实施意见》对未来10年陕西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陕西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即“一建成、两率先、一进入”)的奋斗目标。

  学前教育是目前陕西教育体系的短板

  杨希文厅长在发布会上介绍,出台《实施意见》有5个主要目的。一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尽快弥补陕西教育体系中的这块“短板”;二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是规范教育管理,切实纠正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问题;四是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五是引导高校科学发展,保持陕西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教育资金投入将纳入年度考核

  《实施意见》工作小组成员、省财政厅副厅长韩忠林介绍,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市、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另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表示陕西将强化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韩忠林副厅长透露,目前地方教育费附加已经上报中央,有望近期获批。

  坚决制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提高教学难度,要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频次和难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同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通过优质资源互换遏制“择校”问题

  杨希文厅长介绍,《实施意见》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在“择校”方面,强调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实行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县率先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将控制在大体相当。按照每20万人口设置一所、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县率先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保证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学生自主选课制度,帮助学生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

  高校将引进境外优秀教材

  探索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模式,实施“高层次海外引智计划”,积极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境外优秀教材。实施“春晖计划”,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来陕服务;设立省政府“三秦留学生奖学金”,到2020年,在陕留学生规模翻两番。

编辑:王甲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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