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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跟帖情况来看,大部分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我想扶,但也不敢扶。在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唤醒人们“扶老”的勇气,必须依靠法律之手。面对各种各样的“彭宇案”,执法部门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譬如在“彭宇案”中,那个老人既然说彭宇撞了她,那么她就应该拿出相关的证据,否则就是空口无凭,彭宇就应是无罪之身——所谓“疑罪从无”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见义勇为者免于“被冤枉”的恐惧,才能让社会公德免受伤害。
扶不扶跌倒的老人,这不只是一个涉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问题,而且是需要社会和国家给出一个“怎么扶”而无法律风险的问题,没有谁愿意因为做好事而惹出一身的麻烦。所以,讨论至此,问题就很明显了,扶不扶跌倒的老人,民众更需要的是法律指南。更准确地说,是需要最高法等部门对于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从本质上说,法律,是个关乎社会行为底线的问题;道德,则是让社会趋向文明与高尚的问题。而这,也恰恰是法律存在的理由之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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