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杨明)5月2日,杨女士在西安航天总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1个多小时后孩子就被宣告“先天性肺发育不良”死亡,随后家人在整理病历时发现,院方给出的胸透片是一个出生42天女婴的片子,且姓名也不一样(本报5月20日A6版报道)。昨日,西安航天总医院承认给家属的“不是杨女士孩子的片子”。
昨日,杨女士的婆婆再次来到航天总医院,该院质控科工作人员拿着“问题片子”找到放射科进行核查。放射科负责人查看后承认,该片子确实出自他们科室,是另一名叫“何佳琪(音)”女婴的片子,杨女士孩子的片子目前只有电脑存档,现实中的片子已经找不到了。质控科工作人员则表示,经他们调查,杨女士孩子的片子经过五六人之手,究竟哪个环节出错他们正在调查中。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对此,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王丽萍主任律师说,如果医疗鉴定中发现是院方保管资料不当,医院就违反了《侵权责任法》。
目前,长安区卫生局已介入调查,杨女士家人表示将积极准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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