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慧)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暨第六批省级文化先进县授牌大会昨日在西安举行。
副省长郑小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巡视员屈盛瑞代表文化部向陕西省政府颁发了铭牌,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蒋惠莉代表陕西接牌。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建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党组书记刘斌、生态区责任单位延安、榆林两市政府和省文化先进县创建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和有关县文化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县长等出席会议。大会由省文化厅厅长余华青主持。
今年4月13日,文化部正式批准我省设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继我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后的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进入“十二五”文化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今年3月8日,“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论证会”在北京召开,专家认为:陕北文化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继状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具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条件。
郑小明指出,要科学规划、统筹协作、建立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先进县创建水平;要提高认识,注重基础,珍惜荣誉。他强调,这是推动我省文化建设的创新工程,也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支撑;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黄陵县、洛南县、志丹县、柞水县、三原县、吴起县、千阳县、宝鸡市金台区等8个县(区)荣获第六批“省级文化先进县”称号,省政府分别奖励各县(区)人民币20万元。大会还宣布通过定边县、泾阳县、神木县、府谷县、安康市汉滨区、蓝田县、榆林市榆阳区、高陵县、西安市灞桥区、洋县、西安市长安区等11县(区)省级文化先进县的复查。希望文化先进县(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文化先进县(区)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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