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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回顾我国个税改革:6000万人免缴个税民生得改善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2-10-30 11:53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刘小川:对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具体讲,近些年,这个扣除标准经过了3次调整:2005年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2011年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之所以不断调整,不仅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快速提高,也是因为原来的扣除标准在调节收入分配公平方面作用越来越小。为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国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才做了调整。而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通货膨胀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增加的纳税负担。

  陈工:这项改革的背景有三点,其一,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我国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公共财政的进一步发展是民生财政和民主财政。而个税免征额的提高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

  其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投资与出口的需求,这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有限,必须依赖国内的消费需求,才能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增长。因此大幅度提高个税免征额正是符合这一要求。

  第三,充分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日益严重。提高个税免征额,有利于缓解这一矛盾。

  运用税收杠杆缓解分配不公

  问:个税起征点改革存在什么难点?取得了哪些成绩?

  陈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真正体现出个税的社会公正性和对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由于中国的经济区域差别很大,各地区的物价指数与经济收入有着明显的差距,如何按综合物价水平划分不同类型的地区,从而确定高低不同的免征额,这是改革中的难点。其次,随着我国医疗支出、教育费用、养老保障等改革的深入,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如何合理地确定税前扣除项目也是一个难点。第三,在物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如何合理设置与物价挂钩且能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的免征额也是难点。

  贾康:值得关注的是,每次个税法修改都积极吸收了公众意见中建设性、合理性部分,个税与民生紧密联系,所以不能只以专业的眼光考虑个税法修改,更要看到这背后公众表现出来的心态和诉求。

  目前,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不是为政府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更主要的是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去年个税调整后,全部工薪纳税人中,适用5%税率的工薪纳税人比重约为70%,适用的税率在10%以下的工薪纳税人比重达到了94%。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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