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今天上午8时30分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图片来源:CFP
焦点1:三个假户口如何来的?
据检方控诉,龚爱爱名下的三个假户口分别是:北京一个,山西两个(后迁入神木)。北京的假户口,是龚爱爱通过北京一家楼盘的销售人员张恪,以15万元的价格购得的。此外,龚爱爱购买此户口时,还附带购买了女儿李某的假户口,以及合作伙伴韩某妻子及韩某儿子的假户口,共花费60万元。
2006年8-9月,龚爱爱委托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已死亡)给她重新办理一个户口,并提供了龚仙霞的名字。2007年3月,龚爱爱到何生发的办公室拿到了户籍信息为:龚仙霞,女,身份证号码1423261196408086929的户口本,后用该户口本到神木县公安局的派出所采集了自己的人像办理了“龚仙霞”的居民身份证。2009年,龚爱爱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神木县神木镇东兴南路西亚华佳苑02幢1单元1001号房产一套的初始登记;2011年,龚爱爱使用该身份证在神木县工商局注册为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12年,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神木镇滨河南路东侧的一处房产以房权证丢失的原因补办在“龚仙霞”的名下。该户口于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县公安局注销。
2008年10-11月,龚爱爱又委托何生发给她办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口。2008年12月,龚爱爱到何生发办公室拿到了户籍信息为:龚爱爱,女,身份证号码142325196605053505的户口本,后用该户口本到神木县公安局的派出所采集了自己的人像办理了与其原来的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的居民身份证。该户口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重户后注销,但龚爱爱的身份证未被收回。2012年12月,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滨河路南段东侧的一处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在身份证号码为142325196605053505的“龚爱爱”名下。
庭审过程中,检方提供了龚爱爱涉嫌购买假户口的所有人的证人证言,而辩护律师则认为,检方未能提供龚爱爱钱户交易的直接凭证,故此,证人证言不足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