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今天上午8时30分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图片来源:CFP
华商网讯 今日(9月24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被告人龚爱爱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以及被告人家属共12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为保证公正 进行异地审判
2013年1月6日,被告人龚爱爱有四个户口、全国各地有多处房产被媒体曝光后,神木县公安局于同年1月27日以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龚爱爱刑事拘留,3月8日对其执行逮捕。为保证公正审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异地管辖,该案由靖边县人民法院审判。
龚爱爱戴着手铐被押进法庭
24日上午8时许,法院开始对旁听人员放行,但旁听者必须佩带法院发放的旁听证,在交出手机等通讯设备后,经过案件方能进入法庭,法庭能容纳120余人旁听。现场共有20余位媒体记者拍摄,此外还有十余位文字记者旁听。
8时30分,在法庭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录后,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到场。随后,被告人龚爱爱身着米黄色薄毛衣、黑色小西服、浅蓝色牛仔裤,戴着手铐被押进法庭。记者注意到,龚爱爱精神状态并不好,在庭审期间,也因龚爱爱身体不适,审判长曾宣布休庭两分钟。
龚爱爱坚称无罪 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房姐”龚爱爱所持三个假户口以及身份证,且虚假身份名下拥有多套房产的事实,应否定为伪造、变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形成激烈的争辩。检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另外两个户籍,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际机关证件罪。
对此,龚爱爱在法庭上哭诉:“我无罪,我没有伪造。因我的行为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我道歉,但我没有犯罪。”
而龚爱爱辩护人辩称,龚爱爱没有伪造行为,其得到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在办理北京户籍中,也没有买卖行为,仅是认为买房送户口,不构成犯罪,应无罪释放,同时希望媒体理性报道,不应矫枉过正。
关于假户口:
关于41套房产:
关于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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