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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伪造证件案控辩7大焦点 假户口是买是送?

来源: 华商网  2013-09-24 12:3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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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6:“房姐”三个假户口应否被定罪?

  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代表发言称,“房姐”龚爱爱在拥有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以购买、请求伪造等方式获得三个假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并在假身份名下拥有不菲房产。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伪造、变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龚爱爱刑事责任。

  此外,龚爱爱的行为也扰乱社会的户籍管理制度。另,龚爱爱作为县、市两级人大代表,通过自身努力拥有巨额财产、以及光鲜的职业。确因自我迷失,违法犯罪,称人大代表沦为阶下囚,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使得公安机关公信力下降。对于这些,龚爱爱都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