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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龚爱爱牵线办假户口民警:领导交办 应服从命令

来源: 华商网  2013-09-24 17:2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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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和平

  两个焦点致法庭辩论激烈进行

  焦点一:调取类案判决结果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张新堂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申请:调取山西临县民警李有兵(龚爱爱系列案件之一,李有兵参与为龚爱爱办理假户口,现已被当地法院判处免予刑责。)的判决结果。因为,李有兵案对张兴堂案有参照价值。

  法院合议庭当庭合议认为:李有兵案与张新堂案无关,故此不予调取。

  焦点二:滥用职权罪还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检方认为,张新堂在获得当时领导的委托下,向山西民间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只是山西当地为龚爱爱办理一个假户口和身份证,后又迁入神木。张新堂的行为属于明知违法而为之,其结果造成户籍管理制度混乱,国家机关公信力下降,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此,应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张新堂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张新堂一到两年有期徒刑。

  而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个案件中,张新堂只提供了一条短信,而山西当地民间就办理了家的户口和身份证,而具体违规办理的人员系山西的民警,而非张兴堂。在定罪方面,律师更倾向于滥用职权罪,而在这一罪名里,张新堂并未参与。

  而若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山西警方的行为过错,要远远大于张新堂本人。

  此外,“房姐”事件发生时,通过张兴堂牵线办理的龚爱爱的假户口已经注销。因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故此,律师希望法院判决张新堂无罪。

  而张新堂个人也坚称:没有把握原则,有过错,但不涉罪。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