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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若取保属实 可能会串供
对于此事,曾代理过药家鑫案的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涛表示,该案存在多人犯罪,如果办理取保可能会发生串供的现象,办理取保显然不合一般办案的常识,如果可能串供,不利于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取保显然不合适。
许涛称,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此案中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虽不违反《刑诉法》的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安、检察都有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许涛称,故意伤害致死甚至是故意杀人都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办理取保虽不违反《刑诉法》的规定,但显然在该案中能办理取保且如此之快,在自己执业的过程中确实很少见。
华商网将继续关注此事。(文中人物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