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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 5月19日,网友“今日网”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咸阳兴平交警违规执法现场收费。文中表述,5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路过咸阳至兴平的S104道路上,偶遇驾驶咸阳牌照的陕D1137警车的交警在S104咸兴路段现场违规执法查车。并使用手撕定额收据现场处罚司机,涉嫌违规收费。21日,兴平市交通管理大队致电华商网称,涉事民警无任何违规行为。
兴平市交通管理大队指出,5月15日上午,桑镇中队民警赵晓鹏带领4名协勤警在104省道兴平市南环路执勤,针对一辆陕AM3937自卸拉砂石大货车,无后安全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因此依法处罚100元,车主随后使用银行POS机缴纳罚款,民警也向当事人出具了《陕西省当场处罚定额收据》。
22日下午,小编也与当事人刘某取得联系,刘某称自己因违章被处罚100元,因未随身携带银行卡,只能向其他司机借卡接受处罚,随后将100元交给借卡的司机,并在POS机上刷卡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