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9栋别墅的主人是否有“领导干部”
关于别墅的所有人,雷明君表示为丹凤县凤冠山旅游开发公司。但张家村组组长张学文及村民称,9栋别墅分属8家,除了雷明君和赵某某,其余几栋都是县上有关部门领导所建。包括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屈某某、县教育局原局长周某某、住建局原负责人师某某、县政府办原副主任白某某、县林业局原局长姜某及现任县工会主席明平武,“赵某某的别墅实际上是龙驹寨镇原镇长张社生转给他的”。
由于县政府办原副主任白某某、住建局原负责人师某某已退居二线,林业局原局长姜某已因其他事获刑,屈某某不在本地居住,周某某旅居国外,华商报记者只找到了明平武和张社生。
据张社生回忆:“这个事(建别墅)是跟景区 (rán)着(陕西方言,即搅在一起)呢,是为凤冠山配套搞的。”他表示是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屈某某牵头弄的度假村,开始“说的是统(一)建,一个模式,后来各家说不到一起去,就分建了。”张社生称,别墅所占地后来“陆陆续续往东延伸了”,由于他当时经济压力大,对集中经营不懂,故一层主体没起来就以7万元的价格把房子转让给了赵某某。他表示自己拿地“花了4万块钱”。张社生还告诉华商报记者,屈某某的别墅在二排最西边,姜某的别墅是二排从西倒数第二个。
明平武则称,自己并没有在上面建房,房子是其弟明平坤在2009年盖的,“后来看情况不太好,也没有粉刷……”明平坤也称,“房子是我盖的,花了80万元,我哥给牵的线”。
但雷明君否认了张社生的说法,称别墅都是自己搞的,“张社生一砖一瓦都没动,他没钱,当时是谁有朋友有钱,就可以拿出来做,然后用租金还。”
不过,雷明君的这个说法又与度假村开办人黄道成所说的,租别墅时分别与不同的人签协议有矛盾。若如雷明君所说,黄道成就应与旅游公司签协议。
就县级公职人员被疑涉及在凤冠山私建别墅一事,丹凤县纪委副书记董建生称,此事以前略有耳闻。不过,“如果是县级领导,按权限也只能市纪委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