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故事:什么样的人是烈士

  “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评定对象由“人民”改称“公民”,烈士评定范围去掉了“革命斗争”、“壮烈”等表述。

  细心的人们会发现,2011年8月起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与已被废止的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一处明显不同——“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

  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政策法规司及国务院法制办政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司共同编著的《<烈士褒扬条例>释义》一书,“革命”属于政治概念,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条件和环境下,使用“革命”二字是必要的,也很好地发挥了其政治作用和社会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在和平时期,称为“烈士”更为妥当。2004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已将“革命烈士”改称为“烈士”。因此,新颁发的“烈士褒扬条例”使用“烈士”的称谓,不再使用“革命烈士”的称谓。

  还有一个显著变化是,2011年《条例》将烈士评定的对象由“人民”改称“公民”。革命战争年代的烈士评定工作主要面向的是人民军队指战员和革命工作人员。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四个条例,也将烈士评定的范围局限于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1980年,打破了这一局限性,将烈士评定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人民”是个政治概念,而“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作为行政法规,使用“公民”这一法律概念更为科学准确。

  此外,人们耳熟能详事关烈士的一些词汇也发生了改称。如对烈士评定的范围中去掉了“革命斗争”和“壮烈”等表述。1980年的《条例》有这样的表述:“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对此,国家有关部门解释称,如今是和平年代,在革命斗争取得胜利的情况下,公民最重要的事业就是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因此,根据社会发展实际作出相应规定。

  而为什么去掉“壮烈”——一直以来,在烈士审批工作中,都以牺牲情节是否壮烈作为一条基本准绳。“壮烈”牺牲,是烈士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烈士死难情节和烈士精神的升华。但是,“壮烈”是个形容词,无法度量,实际操作中不易把握,不属于立法的规范用语。因此,取消“壮烈”一词,而改用“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进行界定。

  什么样的人能被评定为烈士呢?2011年《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世界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下一页:陕西烈士不完全名单

  2014年9月中旬,在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前夕,华商报记者参访西安烈士陵园。根据园方提供的一些资料、墓碑上的烈士简介,以及英烈厅安放烈士骨灰盒旁的事迹介绍,整理出这份名单。

  纪念馆地下室的英烈厅里,几排6层高的玻璃柜,分隔出一个个小格子,存放着五百多位烈士的骨灰。这里平时并不向公众开放瞻仰。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烈士遗像,一张张亲人寄语的小字条,都令人感喟不已。从烈士遗像的衣着上看,有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山装、大檐帽大翻领的军装,也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颗红星、两枚红领章的绿军服,还有最新式的警服……给人以强烈的时代感。

  尤其是烈士事迹的表述,留存着烈士牺牲时代的词汇痕迹。如果轻轻读一读这些字句,或许能使心灵得到一些净化。

  鲁贲(1912-1940),男,陕西横山人。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陕甘、关中特委书记。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40年5月随“七大”代表团从晋察冀赴延安途中牺牲。

  高作哲(1901-1945),男,西安长安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7月,根据上级指示,要清算伪乡长贪污账,被其爪牙枪杀于太乙河畔。1988年,经民政部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梅永和(1904-1949),男,陕西西安人。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参加中共中央情报部西安情报处工作,1944年任西安中共地下党组织莲湖公园秘密联络站站长,以奇园茶社经理的身份为掩护,做护送党的干部和传递西安与党中央之间的电报重要指示等工作。1948年被捕,在狱中不怕敌严刑酷讯,始终没有暴露党的组织。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因伤势过重于1949年6月16日在西安牺牲。

  孙守祯(1924-1958),男,山东淄博人。1938年4月参加革命,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空军航空兵第二十五师飞行副师长。1958年7月12日,在平定西藏叛乱的战斗中,英勇牺牲,终年34岁。

  张德生(1909-1965),男,陕西榆林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北局第二书记、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等职。他的一生,为党、为人民作了重要贡献。于1965年病故,时年56岁。

  刘吉学(1947-1966),男,陕西西安人。196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8318部队。1966年2月,在城固机场执勤中,当国家财产被冲入汉江,刘吉学奋不顾身投入江中,为抢救国家财产不幸牺牲。

  孙光(1914-1967),男,湖北大悟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青海省军区司令员、陕西省军区副司令员。1967年受林彪、四人帮迫害不幸逝世。

  邱长胜(1900-1967),男,江西会昌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征中一直在中央军委总司令部四局任运输员,专管毛主席文件盒文具,是毛主席身边工作人员之一。毛主席亲切称他为“会昌佬”(意为一家人)。后来又专管毛主席生活,在激烈战斗中和恶劣条件下,对毛主席吃住行,关心周到细致,对保障毛主席指挥作战和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49年后,历任陕西省煤炭石油公司经理。因长期革命工作积劳成疾,于1967年9月29日因病逝世。1969年8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田润科(1944-1968),男,陕西扶风人。1966年参加革命,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8年5月,在执行制止武斗、收缴武器保卫国家财产的任务中,光荣牺牲,时年24岁。

  赵召德(1941-1969),男,陕西宝鸡人。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光荣牺牲于内蒙古反修前哨。

  郭宝珊(1905-1970),男,河北南乐人。雇农出身。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郭宝珊同志出身贫寒,少年时曾当长工、矿工,后被迫在旧西北军当兵,因不满国民党反动统治,1930年集众千余人起义,开展军事割据斗争。在中国共产党影响下,毅然率部参加工农红军,参加了陕甘苏区二、三次反围剿斗争。抗战时期,同日、伪、顽进行了顽强的斗争。解放战争中,参加了保卫延安、西府、陇东、扶眉、兰州等战役。解放后,组织指挥了平息甘、青等地叛乱的斗争。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70年逝世。

  陈毅斋(1907-1975),男,山东益都人。1938年4月入伍,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益都县游击队长,东北野战军七师廿旅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军务处长,志愿军后勤部参谋长,志愿军司令部副参谋长,总后司令部副参谋长。生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副主任。1975年10月逝世。

  曹修章(1948-1976),男,河南新乡人。1968年参加革命,1969年加入共青团,任解放军某部射击员。1976年6月26日因公牺牲,时年28岁。

  霍维德(1902-1977),男,陕西人。陕甘宁边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甘肃省副省长、省委第二书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6月14日逝世,被追认为烈士。

  张培荣(1957-1986),男,西安临潼人。1976年3月入伍,陆军第十九军军直侦察连。1985年9月,赴云南前线参加对越作战,荣立二等功。1986年7月,为掩护战友壮烈牺牲,时年29岁,追记一等功。

  金晓军(1965-1986),男,陕西西安人。1984年入伍,1986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四闯火海,连续抢救战士多人,终因烧伤过重而牺牲,年仅21岁。

  蔡宏(1964-1986),男,陕西西安人。1986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英勇作战,为掩护指导员壮烈牺牲。

  苗维荣(1962-1988),女。1976年12年入伍,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护士。1988年7月15日,在华山特大山洪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群众不幸遇难。

  杨小红(1970-1991),女,陕西西安人。1987年11月入伍,共青团员。生前系总参某通信营一连四班班长。1991年1月7日晚,在通信坑道意外起火的生死关头,临危不惧,坚守岗位,奋力灭火,为保护通信设备,确保通信顺畅,壮烈牺牲。1月8日是杨小红的生日。上班前,她告诉战友,等我下班后,请大家吃生日蛋糕。没想到,她就是这样在烈火中迎来了她21岁生日。

  李盈盈(1976-1994),女,陕西蓝田人。1994年6月28日,为抢救落入水库的儿童,不幸牺牲,年仅18岁。

  贺军胜(1955-1998),男,陕西佳县人。1972年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队副政委。1998年3月5日,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发生严重的液化气泄漏。在抢险战斗中,贺军胜主动参战,临危不惧,坚持在险区组织指挥,不幸在闪爆中壮烈牺牲,时年42岁。

  别渭涛(1974-1998),男,陕西武功人。1995年12月入伍。生前任武警西安市消防支队九中队司务长。1998年3月5日下午,别渭涛带领12名战斗员赶赴现场,多次冲到泄漏的罐体下抢险堵漏,一直战斗在第一线,直至闪爆发生,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4岁。陕西省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

  邱磊(1963-1999),男,广东梅县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3月,邱磊响应省委号召,到紫阳县扶贫挂职。1999年5月,在上山考察板石资源返回县城途中,突发车祸,为抢救他人生命,光荣牺牲,年仅36岁。

  冯西平(1965-2002),男,陕西蓝田人。毛红利(1969-2002),男,陕西蓝田人,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4月6日,核工业794矿发生瓦斯毒气泄漏事故,正在井下作业的3名工人受困,冯西平、毛红利积极参加救援,吸入大量瓦斯毒气,造成中毒,不幸牺牲。

  刘乐江(1957-2003),男,陕西蒲城人。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2003年7月14日在执行审判任务时壮烈牺牲。

  杨力(1972-2005),男,陕西柞水人。1993年参军,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工作,参加了“风云一号”、“资源一号”、“东方红三号”和“神舟”三号、四号、五号飞船的测控任务。2005年10月9日被派往南非纳米比亚测控站执行“神舟”六号飞船测控任务牺牲。

  白磊磊(1989-2008),男,陕西清涧人。2007年12月入伍,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三支队新训大队二中队八班战士。2008年3月15日,在奉命前往拉萨执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中不幸光荣牺牲。

  曹攀攀(1989-2011),男,西安蓝田人。2011年1月15日在执行公务追击嫌疑人过程中因公殉职。灞桥派出所辅警。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安全的守卫者。同时牺牲的还有1980年出生的王高勇,牺牲时31岁。


他们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