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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4新任部门负责人向宪法宣誓就职 增强使命感

咸阳新闻 陕西日报 作者:张丹 2015-01-03 06:33:15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精神,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就职宣誓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张丹 通讯员 蒋增科)“我接受任命,郑重向宪法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2014年12月30日上午,咸阳市政府4名新任部门负责人在庄严的国徽下,郑重宣誓就职。这是咸阳市新任命干部首次向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之前,咸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刚刚审议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咸阳市政府这4名新任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按照《就职宣誓暂行办法》规定,凡经咸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
  “宣誓不仅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担当,更加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我将团结带领水利系统一班人,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为推动咸阳法治建设进程贡献一己之力。”刚刚获得任命并参加宣誓的市水利局局长康秉陆神情严肃地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精神,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制定了《就职宣誓办法》,目的是增强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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