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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医院盖楼吵人 万国花园31位小区业主告上法庭

西安新闻 作者:汤继颖 2015-01-20 04:50:02
[摘要]认为隔壁医院盖楼施工的噪音严重影响了生活,西安城南万国花园小区31位业主将陕西省康复医院及施工的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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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万国花园隔壁的陕西省康复医院仍在施工 华商报记者 汤继颖 摄

  认为隔壁医院盖楼施工的噪音严重影响了生活,西安城南万国花园小区31位业主将陕西省康复医院及施工的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近日,该案已在雁塔区法院立案。

  业主:噪音吵得无法睡眠

  起诉的31人是电子东街万国花园小区1、2、3、4号楼业主。他们在诉状中称,2013年9月起,陕西省康复医院开始在他们居住的房屋旁修建一栋建筑物,该建筑由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承建,但在施工过程中“未对建筑物周边环境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加之不分昼夜进行施工,导致了严重的噪声、粉尘污染”,并给业主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其相关民事权利。

  华商报记者见到的数份起诉状上,业主们的诉讼请求基本一致,即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陕西省康复医院、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赔偿2.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1月17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万国花园小区,看到正在施工的楼房位于小区北侧,相隔一堵墙,距离居民楼30米左右。从施工进度看,应该在封顶阶段,不断有施工的咚咚声传来。

  “刚开始打地基,后面又是灌浇,24小时施工,渣土车大半夜不停进出,声音吵得人连觉都睡不了,还有粉尘飘得到处都是。”家住5楼的卫女士说,夏天的时候连窗户都没法开,“后面还要装修,想想切割瓷砖的声音都害怕……”

  在该小区1号楼与围墙间的过道处,有施工方搭建的防护网。多位业主反映,他们多次找过医院,也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过,但得到的答复基本一致,即施工手续齐全,“可再有手续,对我们业主的影响是存在的啊!”

  被告方:施工手续齐全

  建筑工地大门外的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上显示,该工程是医院的康复楼,地下两层,地上18层,工期至今年8月。

  昨日上午11时,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相关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该工程所有的施工手续都是齐全的,包括夜间施工,“离居民楼很近,没有手续肯定是不能施工的。”对于被起诉一事,该人士说自己尚不清楚,他将向项目部了解情况。

  陕西省康复医院相关科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他听说传票已经送达了,“工程的各项手续是齐备的,招标等都是通过正当程序进行的,相关部门也对噪音进行过监测……说实话,哪个工地施工能没有噪音?”据悉,雁塔法院已于近日立案,这也是该院近年受理的第一起相邻污染侵权纠纷案,将择日开庭。

  知道一下

  什么是相邻权?

  相邻权指的是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相邻权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通行;用水、排水;通风、采光和日照;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等。

  《物权法》对相邻权有具体规定: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根据《物权法》,噪音扰民是侵犯相邻权的行为。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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