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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批富士康违法加班 员工叫好

社会新闻 东方网 作者:微信 2015-02-07 15:06:11
[摘要]全国总工会批富士康,连日来,富士康再成全国关注的焦点。执法部门作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者,要加大执法力度,在保障合法权益破除“加班魔咒”上为劳动者提供保护。

  连日来,富士康再成全国关注的焦点。

  2月2日,全总召开关于推动劳动法律实施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在介绍《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表示: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存在严重的超时加班现象。如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了焦虑、抑郁、情绪消沉等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全总针对工人违法加班现象的发声,引发了舆论的关注。有评论认为:“全总虽不是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但曝光工人维权领域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并公开谴责,这本就属于社会监督的应然范畴。曝光和谴责虽不具有强制力,但一则可以警醒相关企业避免犯错或再犯错,二则也可以提醒相关政府部门在监管上可能存在的失职或不足。”

  而对于言论中以富士康为例进行“点名批评”,3日,富士康即发表声明给予回应。在声明中,富士康首先承认存在员工加班的事实,同时也表示企业面临着处理“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和“企业又要确保员工加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两者关系的困难和挑战,并明确表示“富士康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此外,富士康也认为员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并表示富士康自2010年以来在关爱员工方面不断改进,率先在企业内部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

  富士康“叫板”全总,再次引发各界热议。但问题在于,人们更多地关注了“叫板”事件本身,却忽略了全总批评违法加班现象的初衷。据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显示,工作时间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正成为劳资纠纷的重要“导火索”,去年我国过劳死人数达60万,超日本成为世界过劳死第一大国,劳动者休闲时间减少,工作家庭关系失调等等。违法加班,其恶劣之处还不止于违法,其中暴露的部分劳动者生存质量差、劳动权益保障严重缺失等深层次问题,尤须引起警觉。 工会批评超时加班,员工叫好

  被迫“自愿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每月两千元出头的工资被以各种理由扣罚或者拖欠,工厂提供的12人宿舍里经常断水断电……这些境遇,在不久前刚从一家电子仪器加工厂离开的打工者小孙看来,是“正常”的。

  据小孙介绍,他从2011年开始外出打工,主要从事生产加工业的流水线工作,而在他工作过的几家工厂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现象:“换过三四家厂,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拿我上个单位来说,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有任务量的,但这个任务量不用算就知道在正常的8个小时上班时间里是不可能完成的,完不成就要被扣钱,所以你不得不‘主动’加两个小时的班,这样才能拿到基本工资,但多干的两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另外厂里为了鼓励我们,还规定多完成的任务会有奖励,所以有很多人都是一天干十几个小时、周六周日也去,有时候累得我光站在那里都头晕。”然而,尽管如此,小孙认为也只能忍一忍:“反正我们这种工作哪里都一样,告企业弄不好连饭碗也没有了。”

  因为超时加班,小孙和工友们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业余时间,平时算得上消遣的活动就是深夜在回宿舍的路上吃几串烧烤,交际圈子仅限于同宿舍的工友,精神压力也缺乏排解的渠道。此次全总公开批评超时加班现象,小孙和身边的工友都认为是件好事:“我们是弱势群体,想维权说实话既没胆量也没能力。工会主动关注我们这些底层劳动者的问题,为我们的合法权益说话,我们肯定要支持的。希望我在以后打工的地方遇到不公平对待时,能有工会组织为我们撑腰。”

  阻击侵害职工权益现象,工会连出“重拳”

  长时间的违法加班,给职工带来的是身心的双重伤害。徐女士就向本报投诉,她在质检一线工作了13年,工厂几乎天天加班,长时间的坐姿让她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企业将她的病假却按事假处理,无奈之下她只休息了6个月就又返回了工作岗位。

  徐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在本报多年从事劳动维权信访工作的马永卿看来,加班争议始终是劳动争议中的一大类,在信访接待中有很多职工都是因为企业没有工会,加班权益得不到维护而选择了上访,其中尤以一线工人为主。许多企业采取两张考勤卡、申请综合工时制和降低工资基数等方法少发甚至不发加班费,许多职工因为害怕丢了工作而选择了默默忍受。

  面对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上海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作为,连出“重拳”。松江区总工会成立了法律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制定全区工会系统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计划,配合人大、政协等机构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调研。同时,利用整改意见书、处理意见书、新闻媒体曝光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等方式推进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嘉定区也不断突出维护工作重点,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为重点对象,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健康、女职工特殊权益等为重点内容,通过维护促建设促参与促教育,在建设中实现维护、在参与中保障维护、在教育中提升维护,全面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前不久,上海市总工会在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常态下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深化创新转型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的重要意义,真正地“围着职工转”,把工会的维权工作做到职工心坎上,真正地“敢于碰硬”,勇于“亮剑”维权。

  改变扭曲的“加班文化”,需各方发力

  “过劳肥”、“过劳死”等等词语如今不时进入公众的视线,刺激着老百姓关于生命和健康的敏感神经。“加班文化”的大行其道,让“不得不过劳”成为一种艰辛和无奈的现实。为了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留有一席之地,无数的人们苦不堪言却又欲罢不能地过度劳作。

  劳动法专家、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事实上来看,超时加班现象的确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情况更为严重。这一情况也迫切呼吁着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违法加班现象的执法力度。他认为:“超时加班现象客观存在,此前却并没有在社会上引发大规模争议,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较低;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通过加班可以得到更多工资,因此出现了‘自愿加班’的现象,甚至一些企业以‘员工想加班’这个理由去推卸责任。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相关法律对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都作出了刚性规定,企业不能用员工的身体换利益,更没有任何理由来通过压低标准工资等手段违反这些规定。这也促使我们的法律在对工资标准的规定上根据现实情况作出调整,另外对超时加班的责任追究也应该更严厉,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正如上海大学社会学者胡申生所言,“加班魔咒”的形成是全社会共同造成的,为了保住“饭碗”的尽职尽责也好,升职、加薪的成功欲望也罢,让人们身陷“加班文化”的泥沼之中。社会和企业对于这种过度工作的褒扬,一定程度上也促成了难以逆转的“加班氛围”。褒扬的结果是过度加班的氛围在社会渐渐弥漫,演变成一种共通的“加班文化”。同时,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大多数职工不愿意因为一些超时加班或加班费问题而与公司据理力争,生怕最后丢掉饭碗。

  胡申生进一步说道,要破解“加班魔咒”同样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要形成更为合理的薪酬体系,让体面劳动落实到一线操作工的钱袋子里;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的渠道,做到违法必究,提高企业主的违法成本;还要帮助企业建立起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于加班要做到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作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者,要加大执法力度,在保障合法权益破除“加班魔咒”上为劳动者提供保护。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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