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柏乡县、赞皇县多地了解到,三地合作社在这两个县均承包部分土地,干的却是“亏本买卖”。“我们一亩地1700块钱承包给三地合作社,三地合作社再以一亩地1000块钱承包给私人。”当地村民如是说。
即便如此,巩群海个人和三地合作社,依旧有办法让那些农民对富硒小麦的高额利润深信不疑。他的个人魅力是一个很大的因素。首先是生活俭朴。 第二是声誉。在三地合作社内部人士提供的宣传材料上,巩群海本人先后获得过“新农村时代建设先锋”、“中国诚信企业家”、“新农村建设致富领袖人物”、“公益典范先进人物”等多个称号。当然,这些都是由民间的团体协会颁发。巩群海领导的三地合作社,同样荣获过各类荣誉,其中最具分量的一项—声称由农业部颁发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证书,已被官方证伪。第三则是来自某些媒体对巩群海以及三地合作社的正面报道。
越来越多农民
不能兑付本息
崩盘
崩盘的迹象,早在2013年下半年便出现了。“最早的时候,有的农民因为家里盖房或者结婚,着急用钱,希望从三地合作社兑付本息,但遭到拒绝。后来,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群体性恐慌开始在这些老百姓之间蔓延”。一位接近河北官方的知情人士介绍,这些农民有的通过人民网等官方网站向河北省高层留言反映此事,同时有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随着越来越多的举报信息汇集至河北各地公安机关,三地合作社开始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2014年12月18日,邢台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三地(合作社)”专案集中收网行动,巩群海、刘贤统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三地合作社的车辆、电脑等一大批涉案物资被扣押,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三地”专案集中收网行动亦在河北石家庄等地同步进行。
邢台市农业局局长石振泉表示:“农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筹集资金和服务对象都应该严格限定于本社成员,不得向外部自然人、法人等单位筹集和发放资金。农民合作社发放给社员的资金,要以服务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资金筹集时社员缴纳资金的时间和数额,应根据成员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不应模仿银行的模式,常年、随时、大量吸收资金。不允许随意提高分红利率,不得改变股金用途。否则,以涉嫌非法集资查处。”注册成立于河北省隆尧县的三地合作社,在将社员发展到河北全省其他县、市以及外省之际,事实上已经越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跨区域操作的政策红线。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