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红娟)去年8月,在咸阳上技校的20岁男子韩某,流窜渭南城区仓程路及多个小区,多次盗窃豪车后视镜,并留下纸条敲诈车主。2月6日,韩某被临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去年8月下旬,渭南城区仓程路检察院家属院、朝阳华夏小区、城上城小区登出连续发生多起宝马、保时捷等高档车辆后视镜被盗案件,相似的是,嫌疑人作案后,还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向车主敲诈勒索钱财。
纸条上的电话号码和笔迹均相同,且受害者向其汇款的银行卡号也一致,而该卡号曾多次在西安市临潼区附近取款。根据银行监控,嫌疑人韩某很快被警方锁定。经临渭警方查明,韩某20岁,是西安市临潼区人,在咸阳一技校上学。临渭警方赶赴咸阳将韩某抓获。同年9月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韩某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刑事拘留。
今年2月6日,临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件。审理查明,韩某共作案5起,勒索钱财1220元。韩某供述,其在网上偶然看到看到偷盗豪华轿车后视镜敲诈车主钱财的方法。于是在2014年8月21日凌晨,韩某开始“练手”,专挑豪华车型。仅在短短几小时内便疯狂作案5起。 作案时, 韩某用小剪刀快速拆下豪车后视镜,留下纸条后,将后视镜藏匿于距离车辆仅几十米的草丛、土堆中,继续寻找目标作案。等车主短信联系自己时,即让车主给指定的银行卡号汇款,敲诈车主200元到500元不等换回车后视镜。等收到钱后,韩某再把后视镜的具体位置告诉车主。 临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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