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档案部门的“利用档案收费”赫然在列。
然而,记者咨询多地房产登记中心发现,时至今日,除了广西南宁,还有多地在收这笔钱:广西北海每份60元、湖北武汉每份50元、吉林长春每份40元、山东济南每份20元……
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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