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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公布抽检信息 陕西14家企业被查处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5-03-07 06:56:20
[摘要]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此次公布的信息中,陕西有14批次产品上榜。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主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炒货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在此次公布的信息中,陕西有14批次产品上榜。

  针对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食品抽检结果,我省食药监部门迅速查处涉及企业。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市民如在生活中遇到食品药品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1.西安市沣东新城大自然酱菜厂 罚款30000元

  该厂2014年10月10日生产的“白糖蒜”(酱腌菜)、2014年10月13日生产的“山椒小萝卜”糖精钠和防腐剂超标。西安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两种产品的生产,并召回问题食品。该企业及时查明原因,将生产的10件白糖蒜(酱腌菜)“中的8件召回,销毁剩余的2件山椒小萝卜产品。自立案查处时,“山椒小萝卜”已不再生产加工。经检验,企业随后试生产的”白糖蒜“符合标准要求。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企业违法所得795元,罚款30000元。

  2.西安市沣东新城先锋酱菜园 罚款20000元

  该单位2014年4月1日生产的“糖醋蒜”糖精钠超标。经现场检查,问题“糖醋蒜”共生产30件,单价为36元,总金额为108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处罚款20000元,要求企业整改,企业已重新计算糖精钠添加量,并对所用电子秤进行校正。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糖精钠是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450到550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甜味剂和防腐剂超标是酱菜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防腐剂过量食用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产生影响,特别是加重肝脏的负担。

  3.西安大王酿造厂 罚款6000元

  该厂生产批号为20140912“锦兴大王白醋”、20140925“锦兴大王香醋”及20141103“大王香醋”的产品不合格。食药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6000元。

  4.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 罚款10000元

  该公司生产的不合格批次石榴软糕20件,猕猴桃糕35件,柿子蜜饯17件,红枣片25件,10包/件,共计97件,销售33件,货值共计3300元。

  食药监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召回不合格产品,处以10000元罚款。

  5.宝鸡市恒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罚款2000元

  该公司生产的生产的批号为2014-09-24的“美冠”牌玫瑰大头菜糖精纳超标,依法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并处罚款2000元。

  6.宝鸡太白山美源果品有限公司 罚款2000元

  该公司生产的猕猴桃果脯(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08日、2014年5月26日)和情美杏脯(生产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经核查,该公司库房存有大量问题食品,总货值为7450元,产品均未进行销售。存在问题的原因是,该公司生产用天平未按规定及时检定,称量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不准确而造成过量,致使二氧化硫超标。眉县食药监局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处罚款2000元。

  7.宝鸡高新开发区凉泉酱货厂

  该厂生产的“培林特酿香醋”(生产日期2014年9月17日,500ml/袋)不合格。该批次香醋共生产60袋,已全部售完,目前进一步调查中。

  8.岐山县金祥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2014年8月24日生产的家家餐300mL精品米醋和2014年9月5日生产的家家餐300mL精品白醋不合格,两批产品已全部售完。目前该案件进入处罚决定合议及审批阶段。

  9.宝鸡扶风雪马面粉厂

  该厂生产批号为20141031批次的“天然小麦粉”经检测不合格。

  经调查,该厂于2014年11月25日注销,执法人员进入原厂址检查,未发现违规的“过氧化苯甲酰”这种物质,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10.三原兴邦油品有限公司 罚款3000元

  该公司2014-7-13生产的调味油(鲜花椒油)浸出经检测认定不合格。经核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5件*30瓶/件,已销售完。在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后,处以3000元罚款。

  11.大荔县泉宝食品有限公司 罚款2000元

  该公司20140913产品泉宝香醋中检出糖精钠不达标。

  经查,该批次食醋共生产3.5吨,已全部销售完毕。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企业将未灌装的500kg食醋进行现场销毁,处以2000元罚款。

  12.大荔县进潮蜜枣加工厂 罚款3000元

  该厂2014年9月4日生产的金丝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经调查,当日生产500kg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500元。食药监局责令该企业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处以3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3.大荔县闯利枣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2014年9月4日生产的金丝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现场检查其处于停产状态,因企业提出异议,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14.清涧县鹤达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罚款2200元

  该社生产日期为2014-03-08的土豆粉条,经检测铝含量超标,处以2200元处罚,责令召回相关产品并停业整改。通过跟踪检查,该企业已进行整改。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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