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家住丹凤县庾岭镇的王生和李进在河南省打工期间,分别在当地人李东武开办的商店赊欠烟酒等货物价值16800元和3006元。后来王生和李进打工结束时没有向李东武打招呼,并结算拖欠货款便回了家。因路途遥远,李东武多次寻找也找不到两个欠款人,事情便一直拖到2015年。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2015年2月,李东武从河南省温县向丹凤县庾岭法庭邮过来两份起诉状。收到原告李东武的起诉状后,庾岭法庭高度重视。因这两起案件都是庾岭镇当地人拖欠外省老乡的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且拖欠时间已经15年了。为切实解决纠纷,法庭便特事特办,在原告还没有向法庭预交诉讼费的情况下很快予以立案。
由于拖欠时间久远,法庭在办案中一时为找到两个“被告”犯了难。期间,办案法官多次打电话、上门给被告人亲属做工作,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两个被告人电话同意“露面”解决问题。经多次调解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在电话中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后来,在定好正式调解日期的当天,两个被告人均到庭参加了调解,同意付清原告人欠款,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到位,原告李东武也非常满意。至此,这两起已愈14年的拖欠货款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15年3月26日,李东武向丹凤县人民法院庾岭法庭邮递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以善待人,工作负责”八个大字,表达对丹凤法院庾岭法庭法官为其讨要回欠款的感激之情。 华商记者 白鹏飞 通讯员 彭家让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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