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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替男友坐牢 出狱后男友分手再审判无罪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曾春 2015-03-31 14:35:57
[摘要]3月31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经洋县法院再审,向义英无罪,上次被判决的交通肇事罪也被撤销。华商记者曾春。

  洋县18岁女孩向义英,替男友顶罪坐牢10个月出狱后,男友要分手。去年12月27日、28日《华商报》曾连续两天报道此事。3月31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经洋县法院再审,向义英无罪,上次被判决的交通肇事罪也被撤销。

  2013年10月23日晚,时年16岁的洋县女孩向义英和时年18岁的男友叶红利骑着电动车在洋县县城文明西路向西行驶到西关转盘附近,撞倒时年50岁的女子唐某,两天后,唐某死亡。

  2013年10月26日,向义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拘。17天后,她被依法逮捕,羁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去年4月21日,洋县人民法院判决向义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向死者家人赔付共计441645.02元。

  去年8月15日向义英出狱后,男友提出要分手。向义英开始向交警队、法院申诉:出事时,骑车的不是她,而是叶红利。向义英的申诉起了作用:去年12月23日晚,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叶红利以涉嫌交通肇事刑拘。

  去年12月26日,洋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在12月25日,已经给向义英下达了去年那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认定死者唐某和向义英无责任,事发时驾驶电动车的叶红利负事故全部责任。对原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予以撤销。

  3月31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在3月26日,洋县法院对此案再审开庭,在3月30日,向原审被告人向义英下达了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向义英无罪,同时撤销去年4月21日对向义英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并驳回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华商记者 曾春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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