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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女孩替男友顶包后"被分手" 法院重审判其无罪

汉中新闻 华商报 作者:曾春 2015-04-02 05:07:59
[摘要]华商报记者获悉,3月26日,洋县法院对此案再审开庭,判决被告人向义英无罪,同时撤销去年4月21日对向义英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曾春)洋县18岁女孩向义英,替男友顶罪坐牢10个月出狱后,男友要分手。去年12月27日A13版、28日A09版《华商报》曾连续两天报道此事。3月31日,华商报记者获悉,经洋县法院再审,向义英无罪,上次判决的交通肇事罪也被撤销。

  2013年10月23日晚,16岁的洋县女孩向义英和时年18岁的男友叶红利骑着电动车撞倒50岁的唐某,两天后,唐某死亡。2013年10月26日,向义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17天后,她被依法逮捕。去年4月21日,洋县法院判决向义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向死者家人赔付共计441645.02元。

  去年8月15日,向义英出狱后,男友提出分手。向义英开始向交警队、法院申诉:骑车的是叶红利。去年12月23日晚,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叶红利以涉嫌交通肇事刑拘。去年12月25日,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向义英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死者唐某和向义英无责任,事发时驾驶电动车的叶红利负事故全部责任。对原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予以撤销。

  华商报记者获悉,3月26日,洋县法院对此案再审开庭,判决被告人向义英无罪,同时撤销去年4月21日对向义英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我现在很后悔,后悔当初帮他顶罪。”3月31日,向义英说,顶罪是因为男友承诺出狱后会好好对她,和她结婚,没想到一切都变了。

  顶罪的向义英会获得国家赔偿吗?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解析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向义英很有可能涉嫌包庇。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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