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挺好的》宣传图
去年5月,倪学礼起诉称,他发现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了央视和丫丫影视公司联合出品的37集电视剧《我在北京,挺好的》(简称《我》剧),该剧署名的编剧为刘嘉军。经比对,《我》剧无论从故事框架、情节主线到人物塑造、人物关系、情节设置等多个方面对《追赶与呼喊》及剧本《小麦进城》进行了抄袭,两剧导演 均为姚远。
为此,倪学礼以剽窃为由将《我》剧的著作权人西安曲江丫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刘嘉军以及中央电视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2万元以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央视称,播出《我》剧获得了合法的权利。丫丫影视公司指出,倪学礼已将其涉案作品权利转让给曲江影视公司,其已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权利。刘嘉军则表示,其接受丫丫影视公司的委托独立进行《我》剧的剧本创作,不存在抄袭行为。
编辑:娱乐实习生-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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