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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案二审强调立功表现 透露出强烈求生欲望

社会新闻 中国网 2015-04-15 09:53:35
[摘要]赵志红4月14日在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赵志红案。21起案件事实部分昨日审理完毕,今日将法庭辩论。

  案情

  赵志红一审获判死刑

  被认定“呼格案”真凶

  今年1月5日,“赵志红系列案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历经三天。2月9日,呼市中院公开宣判“赵志红系列案件”。

  据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同时,赵志红被认定为“呼格吉勒图案”真凶。这起发生于1996年4月9日的案件,在当年即已宣布“破案”。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最终,一审法院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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