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4月14日在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赵志红案。
21起案件事实部分昨日审理完毕,今日将法庭辩论。
昨日上午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
当天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的事实部分。对于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部分及相关的抢劫罪事实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赵志红的辩护律师、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瑞军介绍,21起案件的事实部分全部在昨日审理完毕,今天将进行法庭辩论。
当天的公开审理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各界群众及媒体记者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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